本篇文章608字,读完约2分钟
在前10家银行完成发行同业存款证后,央行首次确定未来商业银行的分支机构也可以发行同业存款证。
“在同业存款证上市初期,发行主体是符合条件的存款类金融机构法人。 未来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将根据市场的快速发展情况和本行的经营战略,授权其分支机构发放同业存款。 ”央行在昨天的官方微博回答记者的提问中这样说道。
一位业内人士解读称,这意味着在未来商业银行自由贸易区分行或总行的授权下,可以试行发行同业存单。 央行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意见确定,上海自贸试验区将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允许区内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纳入优先发行大额可转让存款的机构范围。
这些人还可以将为公司和个人发放大额可转让存款证或以自贸区分行的名义发放同业存款证视为稳步推进利率市场化的措施。
央行12月7日公布的《同业存款管理暂行办法》中规定,发行同业存款的主体为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和中国人民银行同意的其他金融机构。
关于同业存款发行利率定价问题,央行昨日表示,同业存款发行利率市场化方法明确,将根据shibor加减积分生成。 同业存单期限在一个月以上,因此对活跃货币市场交易,提高中长距离shibor基准性,促进完整的货币市场基准利率曲线具有积极意义。
央行表示,同业存款是电子化、标准化的货币市场创新产品,与同业拆借互补。 与以包租短期品种为主的优势不同,同业存款以3个月以上的中长期限制为主,可以为银行提供相对稳定的资金来源。
标题:“央行确定商银分支机构未来将可发行同业存单”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132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