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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8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开展年度金融类公司产权登记监督检查工作若干事项的通知》,要求在年5月31日前,将年度金融类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情况汇总提交财政部金融部门。 其中,中央管理金融公司对集团(或控股企业)本级和所属各级子公司年度发生的产权变动及其处理情况等进行仔细审查。
财政科学研究所国有经济研究室副主任陈少强昨天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产权登记是国有资产产权管理工作的重要基础,也是国有资产整体监管的基础。 经营性国有资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文化国有资产和资源性国有资产,或者是现在所说的金融性国有资产,都要加强公司产权登记管理工作。 财政部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金融类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是加强国有资产监管的内在要求,为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的需要,深化国有资产监管改革,促进未来国有资产管理企业较为有效的运行奠定了基础。 ”
“此次发布通知为常规业务,不得过度解读。 ”陈少强强调。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新闻部研究员徐洪才表示,此次财政部通知金融类公司国有资产产权登记,每年办理该产权登记是例行工作,但在十八届三中全会上提出国有资产分类监管背景有新意,涉及三个层面的问题。 一是分红问题,提高国有股的分红比例。 二是妥善划拨国有资产,补充社会保障基金。 三是迅速发展混合全制经济。 在这里,面对金融公司,国有金融资产也适用,金融机构也必须迅速发展员工持股,民间资本介入。 这些都是新的课题。
徐先生说,国有金融公司包括资产垄断性、公益性、竞争性,如金融控股企业、银行、证券、保险、期货等金融企业,以及政策性金融机构、地方金融机构等,这其中问题很多,任务很重,所以未来国有金融资产的监管体系现在议事
徐洪才坦言,目前财政部旗下的金融企业管理国有资产恐怕不太可能。 根据国有资产分类监管和未来国营经营快速发展趋势的需要,是否成立金融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有被提上议事日程之虞。 从技术上看,还有很多现实问题要处理。 面对新形势,大家已经到了理清思路、形成共识的时候了。
标题:“财政部启动金融类公司国有产权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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