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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晤士报记者胡学文

据证券记者介绍,为开创新一轮网络金融快速发展的先锋,推动网络金融集聚创新快速发展,深圳日前发表了支持网络金融创新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

意见要确定快速发展目标,依靠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发达、网络资源丰富、金融创新的突出特征,着力推进网络与金融融合,进一步扩大金融产业链,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模式,领域地位突出,特色鲜明, 着力培育竞争力强的网络金融公司和快速发展,加快构建网络金融创新集聚区,形成前所未有的金融与网络金融良性互动、共生快速发展的新框架,进一步巩固深圳全国金融中心的地位,、

“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意见认为,着力推进互联网与金融产业融合快速发展,符合条件的各种机构依法经营网络银行、网络保险、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销售等网络证券和网络基金的创新 协助金融机构和互联网公司进行多边合作,创新产品服务和商业模式,培育新的互联网金融业态。 鼓励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云计算、移动通信、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改变原有的金融运营模式和体制机制,全面提升服务广度和深度; 支持互联网公司依法设立或进入商业银行、证券、基金、期货、保险、支出金融、汽车金融、金融租赁、金融电商等各类金融机构。 支持互联网公司通过设立、并购重组等方式控股或参与小额贷款、融资担保、融资租赁、典型投资、股权投资、要素平台等新型金融机构。 支持互联网公司根据互联网技术和在线资源的特点,发起或参与设立第三方支付、移动支付、众包融资、电子商务金融等机构。

“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为支持互联网金融运营模式创新,鼓励互联网金融业务创新,第三方支付机构和金融机构共同搭建安全高效的网上支付平台,开展网上支付、跨境支付、移动支付等业务 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公司上市指导培养力度,鼓励越来越多符合条件的高质量公司上市融资。 支持互联网金融公司探索资产证券化业务,通过前海股票交易中心、金融资产交易所等要素平台发行新型金融产品,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支持互联网金融公司与金融机构、创业投资机构、产业投资基金密切合作,整合资源特点,结成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 支持互联网金融产业链联盟发起设立产业基金、并购基金、风险补偿基金,支持互联网金融公司满足不同阶段、不同层次资金诉求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金融租赁等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业务合作,支持第三方资金托管、第三方资金托管、风险补偿基金, 协助保险机构开展符合网络交易需要的履约保证保险业务和其他保险模式。 支持证券基金期货类机构加强与网络金融公司的合作,拓宽金融产品销售渠道,创新财富管理模式。 支持小额贷款、融资担保等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公司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

“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另外,除支持互联网金融公司注册登记、经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外,加强对互联网金融的政策支持,包括允许互联网金融公司在工商注册公司名称和经营范围采用“互联网金融服务”字样 加大对互联网金融公司落户奖励。创新财政资金投向互联网金融的方法。 鼓励创业投资招商基金与国内外股权投资机构、金融机构、产学研联合合作,开始设立互联网金融创投基金,重点是初创期、成长期的互联网金融公司。

“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并且,意见还拓展到了建立良好的互联网金融支持体系,包括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互联网金融公司接入人民银行征信系统。 支持互联网金融相关服务机构扩张,扩大数据存储备份、云计算共享服务、大数据挖掘服务、结算服务销售等业务,实现新闻安全、大数据存储、大数据存储 推动会计、审计、法律、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专业化、高端化快速发展,为互联网金融公司提供高质量的专业服务。

“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他还强调要建立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体系,建设深圳市互联网金融领域协会,制定发布自律公约,加强领域自律规范,保护领域健康快速发展,加强互联网金融风险防范等。

标题:“深圳出台网络金融革新快速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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