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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排专门用于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招商基金的支出,吸引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投资于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本报记者朱宝琛

“专项资金综合运用无偿援助、股权投资、业务补助和奖励、代偿补偿、购买服务等扶持办法,采取市场化手段,引入竞争性分配办法,鼓励创业投资机构、担保机构、公共服务机构等扶持中小企业,逐一发挥吸引和促进财政资金的作用。 》根据财政部和工业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联合颁发的《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四部门启动 整合中小型企业专项资金”

为了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快速健康发展,规范和加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的采用和管理,财政部日前与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共同启动了多项中小企业专项资金整合工作。

业内人士表示,此次四部门备案,是合并清理和专项转移支付项目规范化的具体落实。

在财政资金存量日益庞大的背景下,如何理顺整合与规范化专业转移支付,是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的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要文案之一。 今年的预算案中也提出,中央特别转移支付项目将从每年220个项目减少到150个项目左右。

根据方法,今后的中央财政预算将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改善中小企业融资环境、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制度、加强国际合作等方面的资金,统称为中小企业快速发展专项资金。

在支持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方面,专项资金专门用于设立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招商基金,用于吸引创业投资公司、创业投资管理公司、具有投资功能的中小企业服务机构等向初期科技型中小企业投资。 吸引基金运行阶段的资本参与、风险补助、投资保障等方法,支持创业投资机构和早期科技型中小企业。

“四部门启动 整合中小型企业专项资金”

在改善融资环境方面,方法是发挥财政资金对信用担保机构等中小企业融资服务机构的激励作用,提高业务能力,规范经营行为,扩大中小企业融资服务规模,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在促进国际合作方面,专项资金安排确定支持国内中小企业和欧盟企业、研究机构等在节能减排相关行业开展科研合作。

具体包括促进国内中小企业和欧盟共同研发的国际尖端节能减排技术。 要点支持有助于国内中小企业跟踪国际技术快速发展方向、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填补国内技术空空白的研发项目。

吸引国内中小企业转化中欧节能减排先进技术合作成果。 重点支持我国国内中小企业应用中欧联合研发成果,开展技术拓展研究及小规模试验中间试验等活动,推进技术成果产业化的研发项目。

鼓励国内中小企业从欧洲合作组织引进和吸收国际先进的节能减排技术。 要点支持国内中小企业引进适合我国国情的先进技术,进行消化吸收再创新或本土化改造,提高我国技术研发水平,宣传应用能力的研发项目。

推进国内中小企业与欧方合作机构加强节能减排技术交流与合作。 要点支持国内中小企业参加欧洲合作组织组织的与节能减排技术相关的国际会议、访问等交流项目。

标题:“四部门启动 整合中小型企业专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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