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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至20日,中国城市化高层国际论坛在上海举行,如何处理新型城市化建设中的投融资难题、土地改革问题成为专家、各级政府、公司的热门话题。 业内人士建议,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完整稳定的制度保障,城镇化建设需要大量中长时间低价资金,建立可持续多样的融资机制,除银行贷款外,还可以从股权、债券等方面进行融资,进行各种融资创新。 此外,新型城市化必须正视时代背景的变化,进行相应的转变,提高城市的管理水平。

“业内专家建议完整城镇化投融资制度”

开辟城市化的多种融资渠道

“要应对城市化快速发展的问题,重要的是建立可持续、多样化的融资机制。 ”国家发改委财政金融司司长田锦尘在论坛上表示,目前我国城市化建设投融资选择权有限,最依赖银行间接融资的方法,而且银行的组织结构、融资体系,实际上不能满足市场主体的诉求,特别是中小市场主体的诉求不太令人满意 未来,需要进一步创新金融市场,开拓包括股市、债市在内的城市化建设各种融资渠道,赋予市场主体越来越多的金融自主选择权。

“业内专家建议完整城镇化投融资制度”

田锦尘强调,要处理城市化融资问题,有必要加强我国的社会信用建设。 市场经济最重要的部分是处理信用问题,市场没有信用,就不能发挥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

“新型城市化吸引投资最重要的是收益,无收益的项目无法获得投资。 》南丰集团行政总裁、原香港财政司司长梁锦松指出,融资手段创新对金融机构并不难,关键在于投资收益,只要认真规划和论证城市化项目,今后就能实现长期收益。

“业内专家建议完整城镇化投融资制度”

完全城市化投融资顶层设计

前中国投资有限责任企业总裁高西庆表示,城市化筹资行业需要建立规则,政府必须形成持续快速发展的规则。

关于城市化的价格来源,国开金融有限责任企业副总裁左坤表示,目前我国城市化的投融资顶层设计、统一仍然不足。 在过去由政府主导推动的模式下,政府债务大幅增加,但总体上我国政府债务率为50 %~60 %,与西欧国家相比介于较大的空之间,西欧国家通常超过100%。 之后,要求政府融资的有效运营,不再像以前那样大包小包,而必须向积极发挥作用的行业高效准确地投入政府融资。

“业内专家建议完整城镇化投融资制度”

左坤表示,政府打算将社会资金引入城市化行业,但市场机构参与城市化建设缺乏稳定和确定的政策,缺乏机制保障的环境,因此效果欠佳。 公司进行投资首先要考虑自己的投资安全,其次需要获得收益,目前在使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化方面缺乏保障。

标题:“业内专家建议完整城镇化投融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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