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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湖北省公安县下发《公安县年度烟草业务考核办法》,确定全县销售烟草25100包(全县人均年吸烟60包),发放100万作为奖励。 此前,该县于2009年下发文件,要求政府相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完成2.3万支卷烟的销售并按比例分配。 独一无二的是,湖北省洪湖市政府也于2007年下发了“红头文件”,将公务用烟指标分解为市直机关和基层乡镇,实施摊派费用,明确奖惩。 山东将军烟草集团将省委办公厅的文件做成烟草广告,广告上写着“山东省接待用烟草”。
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但近年来我国控烟干预措施收效甚微,其中既有政府控烟不力的因素,也有烟草专卖局借机混乱的因素。 一些地方政府不仅公开鼓励和支持烟草经济快速发展,而且容忍烟草公司进行花样捐赠、赞助活动,以承担所谓“社会责任”的名义,进行捐赠、赞助体育、公益活动,推广烟草企业品牌,打造烟草企业品牌。
中国控烟协会相关人士表示,中国控烟交易8年来,烟草产销反而没有增长。 据统计,与2002年相比,中国烟草销售额增长了41.48%。 政府控制吸烟的力量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 一是由于符合《公约》要求的城市无烟立法少,且缺乏执行力,效果较差,至今尚无国家级立法。 二是中国实施禁烟干预措施(包括医生建议和求助热线的采用)的比例较低。 三是没有全面禁止烟草广告、促销、赞助活动……烟草专卖局作为职能部门,不仅没有履行《公约》的责任,也有部分地方政府协助烟草产品的销售和销量的扩大。
政府作为烟草公司的推动者,不应该利用不应该鼓励和支持烟草公司快速发展的公权力将烟草营销包裹在社会公益的包装上,推给广大参与者。 另外在我国,为了改变吸烟的社会风气,降低吸烟率,政府部门有必要采取强有力的控制吸烟干预措施。 例如,正在进行的无烟医院、无烟学校和无烟婚礼等可以发挥重要意义。
标题:“一点地方政府支持烟草经济:卖烟给力 控烟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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