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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14日宣布,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不动产登记制度的要求,目前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全面展开。

根据国土地籍管理司(房地产登记局)的信息,围绕职责、机构整合等房地产统一登记年的工作重点,目前全国已确定17个省(区、市)负责房地产统一登记职责整合工作。 包括天津、河北、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湖北、湖南、海南、四川

“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铺开”

河北、山东、江苏印制了不动产登记职责整合文件,省级层面职责整合基本到位。 江苏省确定积极推进市县房地产登记整合工作。

标题:“全国省级不动产统一登记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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