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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人社部发布了《年度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快速发展统计公报》,公报指出,2010年,人社部门研究了工资制度改革的基本思路和初步方案,开展了县以下单位建立公务员职务和职级并行制度的试点工作。

这意味着数百万基层公务员的薪酬调整已经开始试行。

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是指在职务晋升之外,开辟职级晋升的途径,建立“职称晋升”与“职级晋升”并行的“两级”制度。

根据现行职务与级别相结合的公务员工资制度,公务员薪酬待遇改善首先与职务挂钩。 另一方面,全国90%以上的公务员职务等级在科学级职务以下,依赖职务晋升提高公务员待遇,难以满足基层公务员的诉求。

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指出,一种可能的处理方案是维持现有的公务员职务晋升制度,根据职级、任职年限等条件晋升职级,结合职级和待遇,加强公务员在工资、福利等方面的职级作用,所谓职级并行

具体思路包括:在现行职务与职级相结合的基础上,完善职级晋升制度,进一步加强职级激励作用,注重向基层和低职称人员倾斜。

将来等级工资施行后,同样职务级别的公务员的工作年限、资历、能力都会出现差异,基层公务员即使不晋升职务,也可以通过晋升级别来提高待遇。

据统计,人社部门正在对公务员和公司相当人员的工资进行考核和解体比较。 建立这种解体比较制度后,公务员工资调整有了客观的理论依据,有利于进一步实现制度化、规范化。

我国公务员工资水平之所以没有建立正常的增长机制,很重要的原因是基础工作不足,即没有建立工资调查制度。

2009年12月至年4月,人社部工资司结合公司薪酬调查,在广东、山西选择了9个地级市进行了对公务员和公司相当人员工资水平的试点调查。

在样本有限的情况下,调查结果表明,在与其他条件相同的条件下,低学历、低职称(科级以下)级人员的公务员工资高于公司相当人员。

据介绍,根据今年2月国务院批准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的实务任务,人社部目前正在制定公务员薪酬体系改革方案,但方案何时出台还未确定。 (肖欣欣李关云) )。

标题:“基层公务员工资改革试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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