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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7日召开了进一步推进上海国资改革促进公司快速发展的座谈会。 上海市当天发表了《关于推进本市国有公司混合全制经济积极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试行)》,提出了快速发展混合全制经济的三种途径,即企业制股份制改革、开放性市场化双向联合重组、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经过3-5年的持续推进,上海将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企业制改革。

“上海3”

迅速发展公共企业

《意见》确定了推进混合全制经济的要求和目标、形式和途径、比例和结构、对象和程序、职工权益保障等问题。

此次发布的《意见》提出,以公共企业快速发展为首要实现形式,实现快速发展混合全制经济,与优化国资配置结构、开放市场化联合重组相结合,与推进国资有序流动、充分利用国有资产相结合,与完善企业治理结构、建立现代公司制度相结合。 经过3-5年的持续推进,上海基本完成国有企业的企业制改革,除国家政策确定保持国有独资外,其余实现股权多元化,快速发展混合全制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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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有企业华谊集团相关人士此前表示,上海市将企业上市,将公共企业列为混合所有制的重要形式,非常支持华谊集团提出的整体上市或核心资产上市改革计划。

截至去年年底,上海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系统混合全制公司占系统公司总户数的63%、资产总额的55%、归属母企业总所有者权益的60.1%、主营业务收入的83.5%、净利润的92.4%。

支持联合重组

在具体实现途径上,《意见》提出三条途径。 一是企业制股份制改革,包括整体上市、核心业务资产上市、企业制股份制改革以及特殊治理股制度的探索。 确定推进竞争类企业广告主经营业务资产、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公司竞争业务资产上市,探索建立特殊管理股制度,试行设立优先股。 二是开放性市场化的双向联合重组。 上海支持国有企业通过合资合作、战术联盟等方法推进联合重组,国有企业通过证券市场、产权市场等引进各种投资主体参与改革重组。 国有资产投资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项目也通过特许经营等方式引进风险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等非公用资本。 三是推进国有企业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 上市公司、部分竞争公司以及国有控股转制科研院所、高新技术公司均期待实施股权激励。 上海将另行制定实施细则推进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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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设定了国有企业的国有股权比例:负责国有资本运营的国有资本管理企业维持国有独资; 负责基础设施和功能区开发建设、公共服务提供和改善民生的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国有公司可以维持国有全资或者国有控股; 战术性新兴产业、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的国有要点骨干公司可以维持国有控股或相对控股,通常竞争行业的国有公司根据快速发展的实际成绩,按照市场规律有序进退,合理流动。

标题:“上海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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