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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政府网的消息,为了贯彻《国家新型城市化计划(年)》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新型城市化事业的统一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关于同意推进建立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的批复

国函〔〕86号

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

收到了你委员会《关于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建立的请示》(草案计划〔〕1305号)。 目前,批准如下。

同意推进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主导的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不刻公章,不正式行文,请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的精神认真组织开展工作。

附件: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

国务院

年7月7日

(此事已公开)

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制度

为了贯彻《国家新型城市化计划(年)》等文件要求,加强对新型城市化事业的统一协调,经国务院同意,建立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 )制度。

一、第一项职责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统筹推进国家新型城市化计划的实施和政策的制定执行,协调处理新型城市化事业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要项事业安排,抓紧落实各项任务分担,确保快速发展目标的实现。

(二)加强会商信息的表达和新闻共享,协调相关部门相关政策的研究制定执行,推进人口管理、土地管理、财税金融等重要行业和关键环节的改革。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判断、分解总结,推进新型城镇化相关工作的落实,及时向国务院报告要点工作进展情况。

(四)承办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成员单位

联席会议由快速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农业部、卫生计生委、人民银行、统计局等15个部门组成。

联席会议由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的主要负责人担任召集人,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的分管负责人担任副召集人,各成员单位的相关负责人担任联席会议成员。 联席会议成员因业务变更需要调整的,由所属单位提出并向联席会议报告是明确的。

“国务院同意树立新型城镇化从业部际联席会议制”

联合会议室设在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负责联合会议的日常工作。 在联席会议上设置联络员的,由各成员公司的相关司局负责同志。

三、就业规则

联席会议根据业务需要定期或不定期举行会议,由召集人或副召集人主持,根据会议议程需要可邀请地方和其他部门参加会议。 联席会议每年年初召开全体会议,总结上一年度新型城镇化推进工作,讨论部署本年度的总体工作安排。 联席会议以会议记录的形式确定会议商定的事项,经与会者同意后印制有关方面。 一些重要事项将按程序批准。

“国务院同意树立新型城镇化从业部际联席会议制”

四、工作人员要求

各成员单位要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切实贯彻实施《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年)》,积极研究相关政策措施,认真落实联席会议商定的若干事项。 各成员要交流新闻,密切合作,相互支持,齐心协力,各发挥联席会议的作用。 联合会议室应当及时向各成员通报有关情况。

“国务院同意树立新型城镇化从业部际联席会议制”

推进新型城市化事业部间联合会议成员名单[/s2/]

召集人:徐绍史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主任

副召集人:徐宪平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成员:何建中中央编辑副主任

吕昕教育部副部长

黄明公安部副部长

宫蒲光民政部副部长

刘昆财政部副部长

杨志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世元国土资源部副部长

吴晓青环境保护部副部长

陈大卫住宅城乡建设部副部长

翁勇交通运输部副部长

陈华农业部副部长

孙志刚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

刘余人民银行副总裁

张为民统计局副局长

标题:“国务院同意树立新型城镇化从业部际联席会议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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