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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2006年发布的《国十条》是保险业多年来遭受旱灾的甘霖,那么现在的《新国十条》让保险业站在了前所未有的新起点上。 ’保险业的老手如此哀叹。 8月10日,国务院发表《国务院关于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9号〕〔以下称《意见》〕,与此相对,2006年国务院发表的《国务院关于保险业改革快速发展的若干 三天的宽限期后,昨天“新国家十条”终于揭开了神秘的面纱。 其中,税收递延和巨灾基金是最引人注目的两点。 另外,一位保险资金经理昨天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也应充分重视《意见》关于保险资金的两个副本,即保险资金长时间投资的独特特点,促进保险市场和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快速发展 “新国十条”的“新意” 在年初就出现“新国十条”的今天,业界仍可以表示翘首以盼。 7月9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仿佛向保险业注入了“强心针”,保险业在“新国家十条”上的落地又增加了希望。 申银万国日前发表的研究报告称,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于7月9日主持了国务院常务会议,为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的快速发展布置了要点。 国务院层面如此强调保险业的快速发展,实属罕见。 许多证券公司保险领域的中期战略报告都强调了政策带来利益、保险“等风会来”的主题。 根据上述行业资深人士的解体,《新国十条》无论是目标还是细节的文案都赋予了保险业前所未有的历史地位。 国十条发布时,保险是朝阳领域、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阶段,但当前领域正处于起飞前夕。 《意见》指出,到明年,基本建设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诉求的现代保险服务业,保险深度(保险费收入/国内生产总值)达到5%,保险费收入/总人口)为3500元/人 另外,有关人士表示,“新国家十条”的深远意义在于,从国务院层面从国家快速发展战术全局出发系统定位保险业,这是第一次系统地体现保险业的支撑政策。 的文件起草站在越来越多的国家的立场上,关于非领域立场的业务快速发展的表现也是自上而下的。 在提供商方面的创新 《意见》中,提到了许多保险业务的快速发展,共从10个方面、31个副本说明了保险领域转型升级的新蓝图。 其中,最引人注目的创新点是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和巨灾保险。 上述相关人士表示,业内多年呼吁的递延税商业养老保险终于落地,首次对外提出试点工作安排,预计年将启动。 关于税延型商业养老保险,也是本报记者最近采访到的专家和业内人士最关注的文案之一。 长期以来,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政策处于“只听楼梯响,无人下车”的局面,但7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后,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复苏,“新国家十条”终于带来了政策的春风。 保险业内提出实行税收递延型养老保险试点至今已有10年,其中上海率先实行的呼声最高,试点方案已经成型,并多次向各部委报告,一直未落地。 年前后,由于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开始,上海试点工作再次引起关注。 另外,保监会还协助人身保险费率改革向各保险企业就《上海税收递延养老保险费率政策改革试点实施办法》征求了意见。 《意见》表示,在完善的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支撑政策下,研究完全加快现代保险服务业快速发展的税收政策。 其中包括完整的健康保险相关税收政策适时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公司为职工支付的补充养老保险费和补充医疗保险费的补充医疗保险费的税收优惠政策结合完整的公司研发费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讨论科技研发保险费支出税前扣除政策问题 另一大创新点是“新国十条”在巨灾保险上的布局。 在灾害保险相关政策中,《意见》确定了建立灾害保险制度。 为了更好地保障和改善民生,要以制度建设为基础,以商业保险为平台,以多层风险分担为保障,建立巨灾保险制度。 另外,关于建立巨灾保险基金、巨灾再保险等制度的研究,将形成财政支持下的多层次巨灾风险分散机制。 各地基于风险收益,制定巨灾保险法规、建立核保巨灾责任准备制度、建立巨灾风险管理数据库等“意见”都有涉及。 上述业内人士表示,“新国家十条”在巨灾保险上的布局,将明显处理巨灾保险制度快速发展所面临的顶层设计和财政支持不足两大问题。 另外,财富保险企业高层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新国家十条”的东风下,巨灾保险从顶级设计突破的进展将加快。 巨大灾害保险将发挥更大范围的风险分散、互助作用。 除了上述两个副本外,《意见》还说明了在养老和健康医疗、责任保险、“三农”保险等多个层面推进保险领域变革快速发展的支持和副本。 除了投资方的创新 供应商方的业务推进外,“新国十条”还在投资方大力创新。 回顾《国十条》发行后保险业的应对措施,投资者的反应也很明显。 《意见》强调,必须逐一发挥保险资金长时间投资的独特特点。 在保证安全性、盈利性的前提下,创新保险资金的运用方法,提高保险资金的配置效率。 鼓励 保险资金利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方法,支持重要的基础设施、贫民区改造、城市化建设等民生项目和国家重要项目; 鼓励保险企业通过投资公司股权、债权、基金、资产支持计划等多种形式,在合理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科技型公司、微型公司、战术性新兴产业等的快速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研究制定保险资金投资创业投资资金相关政策。 据上述保险资金管理行业人士介绍,保险资金运用在保险资金新政后有了相当大的放松,年来,保险资金新政也频繁落地。 公开资料显示,2008年8月,保监会印发《中国保监会关于保险业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指出有条件的保险机构通过投资公司股权、设立微型公司项目投资支持计划等,为微型公司的快速发展 此外,保监会将进一步落实保险资金支持中小企业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将保险资金可投资的股权基金进一步放宽至包括增长基金、新型战术产业基金在内的多种基金类型,支持保险资金通过基金方法投资中小企业。 《意见》投资的另一大亮点是确定促进保险市场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协调快速发展。 其中还包括进一步发挥保险企业机构投资者的作用,为股市和债市长期稳步发展提供有力支持,鼓励设立房地产、基础设施、养老等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由专业保险资产管理机构牵头基金、并购基金、房地产基金等配套基金 稳步推进保险企业基金管理企业试点工作探索保险机构投资,积极培育以资产证券化产品为龙头的债券信用保险快速发展的另类投资市场。 上述资金管理行业相关人士向《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上述文案涵盖了目前保险资金创新的多个方向,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 在加强保险业基础设施建设方面,上述利益相关者还明确将推进全领域理财中心、保险资产交易平台、再保险交易所等基础设施平台建设。 数据显示,全年保险资金运用累计收益3658亿元,年增长1573亿元,增长75.4%。 从投资收益率来看,年末投资收益率为5.04%,比去年增长1.69个百分点,为4年来最高水平。 从长远来看,随着另类投资收益的逐步释放,保险资金运用收益水平长期良好。

标题:“保险业新国十条的新意:税延型养老险、巨灾保险“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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