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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 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亡者被逮捕回国的2人10年来在公安部网站上介绍,在中国驻柬埔寨大使馆的协助下,经公安部和山西公安机关不懈努力,日前逃亡国外10年的重大经济犯罪案件主犯朱某、孔某建议从柬埔寨回国。 自7月22日举行“猎狐”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已经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亡者逮捕回国。
2004年7月,山西省太原市公安局立案侦查一系列金融诈骗案件,2002年1月至2004年7月,朱某、孔某等30多名犯罪嫌疑人首先以高利率将35家公司的资金存入指定银行,与银行负责人(均为另案判决)勾结。 发现伪造票据并存入其中,2003年7月,犯罪嫌疑人朱某、孔某等勾结某商业银行太原万柏林分行工作人员,诈骗客户存款1.5亿元。 朱某、孔某和该系列案件中的其他7名主要犯罪嫌疑人逃往国外。 公安部对此高度重视,立即挂牌监管,2004年8月,向朱某、孔某下达乙级通缉令; 同年12月,通过国际刑警组织向两人发出了红色通报。
朱氏、孔氏等9名嫌疑人逃亡国外后,公安部和山西公安机关未放弃逮捕工作,协助印尼、泰国、菲律宾、香港、澳门等国家和地区的警察和我驻当地机构逮捕了其中6人。 在“猎狐”展开抓捕境外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专项行动后,山西太原公安机关进一步加大侦查力度,迫于公安机关的强大压力,朱某在国外给办案警察打电话,表示本人和孔某愿意在柬埔寨与办案警察商量自首。 年7月,公安部和山西公安机关提请派遣职工小组回柬埔寨,返回朱某、孔某。 了解情况,了解情况,终于说服了持有外国护照的朱先生、孔先生,同意回国。 前几天,朱某、孔某跟着员工小组回到太原。
据统计,自7月22日开展“猎狐”专项行动以来,公安机关已将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亡者逮捕回国。
标题:“18名重大经济犯罪境外逃犯被捕回国 2人潜逃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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