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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二审惊讶、逆转、三审模糊,预算法修正案草案四审中再次恢复了“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办理”的规定。 8月31日下午,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预算法的决定。 在这场长期的预算法修正“马拉松”中,谁掌握国库业务的权力之争最为“纠结”。 《第一财经日报》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认为最终结果无望,但财政部和央行分别做出了妥协和让步。 中央银行经理 预算法修正案最终恢复了现行法中“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办理”的规定。 根据现行法第48条,县级以上各级预算应当设立国库。 具备条件的乡、民族乡、镇也要设立国库。 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办理,地方国库业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 并指出,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 这项规定自1994年以来一直沿用。 年,在预算法修正案草案2审稿中,该规定发生了“质的转换”,引起了行业内的较大争议。 二审中,在删除“中央国库业务由中国人民银行经理办理,地方国库业务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办理”的同时,改为“各级政府及其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还增加了“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这样的说法实际上是默许了该“央行经理国库”改为“央行代理国库”。 上海财经大学公共经济管理学院副院长刘小川向本报记者表示,央行作用的一些变化相当于“会计”到“出纳”。 换句话说,央行对财政部如何采用国库资金有一定的监管权,但变更为“代理”后,只负责财政资金的接收和支出。 这样的变化表明财政部希望进一步加大对财政资金的控制权。 二审还增加了“依法设立财政专家”,但补充证明,包括国库和财政专家在内的“全部收入和支出”应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进行管理。 许多财政专家认为,“国库单一账户体系”和“国库单一账户”虽然只有两个字的差距,但意义却相距千里。 复旦大学经济思想与经济史研究所所长韦森说:“这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意味着两个完全不同的制度安排。” 法律承认,将“财政专家”与“国库”同列,意味着国家预算资金可以分散存放在多家中国人民银行,也可以分散存放在多家银行,事实上否定了央行“国库单一账户管理”的体制。 “建立现代政府预算管理制度的必要前提之一是,实行国库单一账户制度,将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纳入该唯一存款账户,所有政府收入从纳税人账户直接进入国库单一账户; 所有政府支出直接从国库的单一账户支付给商品和劳务供应商账户。 ”韦森年写过文章指出。 刘小川也对本报记者说,国库单一账户体系的说法是矛盾的。 “既然叫单一账户,为什么要系统化? 如果把系统合并成不同等级,如中央财政、省级财政、县级财政等不同等级的单一账户,形成一个人系,这只能称为账户管理的系统。 ’他用比较科学的说法认为,各级国库是单一账户,也就是说不存在多个账户。 (/h ) )而且,根据二审,实际上默许了“财政专家”的合法地位。 专家们认为,这为腐败租赁提供了依据。 湖北省统计局副局长、财税专家叶青告诉本报记者,“财政专家”实际上是指哪些国库管理以外的非税收入、专项基金等,它们不经过中国人民银行,而是由财政部门直接与商业银行对接。 但实践表明,这笔资金的一部分在各级财政部门成为“小金库”和腐败滋生的土壤。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各种财政专家约18万人,专家内沉淀资金约3万亿元。 韦森用复印件提供了这些数据。 一些专家表示,二审的相关规定实际上是削弱对财政部门的监管,赋予财政专家“合法地位”,是预算公开透明度的倒退。 双方妥协 韦森告诉本报记者,尽管三审还没有确定指出“人民银行经理国库”,但实际上财政部做出了让步。 首先,三审继续保存“财政专家”的表述,但增加了财政专家设立“法律有确定规定或者必须经国务院批准”的内容。 并把“各级政府和财政部门应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改为“各级政府应加强对本级国库的管理和监督”。 然后在前几天提交给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四审中,最终恢复了“央行经理”。 整个过程的背后是一个困难的游戏。 刘小川表示,财政部希望这笔财政存款安全可靠,不可以用财政的钱进行营利性活动。 这可以理解。 从银行的角度来看,考虑到那么大的钱在国库长期沉淀没有发挥效用,从经济上来说是损失,两种观点有区别。 最后恢复“央行经理”,双方均衡。 的前提是首先要在实现安全的基础上,完全利用财政资金,发挥效益。 关于财政专家,本报记者采访的许多专家表示,并非不可以存在,但无论国库单一账户还是财政专家,都要加强对国务院,以及法律和全国人大的监督。 刘小川告诉本报记者,新预算法的核心是全口径预算,即政府所有收支都纳入预算。 那么,如何定义政府的范围呢? 广义的政府涵盖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公司。 这些收入中,例如税收收入等行政收入,全部纳入国库的单一账户,财政部门应从全国人民的角度统一考虑支出。 但是,事业单位、国有公司等的收入不能全部交给政府安排。 例如,学校收取的学费,必须为学生服务; 部分需要特别资金专用的基金。 从这个立场来说,可以拥有财政专家的概念。 这笔钱可以不放在国库的单一账户中进行管理,但必须放在预算管理中。 在近100位行业专家共同起草的3个审稿评论中, 政府所有财政资金必须及时缴纳到开设中央银行的国库单一账户,任何部门、机构、个人不得阻止、占有、挪用、拖欠 法律有确定规定或者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特定专用资金的,可以设立财政专家。 财政存款账户(国库单一账户和财政专家)的资金流入、流出等应当每月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除此之外,还增加了“国库管理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并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 刘小川对本报记者说,最终的四审实际上与三审没有太大不同,与专家们的期望相差甚远。 叶青也认为,国库单一账户的事情还没有达到预算法修正案中最理想的状态。 但是,国库这一部分一定会被确认为单一账户,大部分资金可以通过单一账户确保安全性,这也是一个进步。 “预算法修正案最终将于年1月1日实施,国务院制定的预算法实施条例也将制定。 届时,全国人大将细化如何监督整个预算的执行,包括国库资金的运营,但越来越多的国库管理细节也必须在国务院专门制定的国库管理条例中体现出来。 ’刘先生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
标题:“预算法修正案达成妥协:国库业务由央行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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