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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化部、快速发展改革委、商务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等五部门16日发出通知,要求相关公司做好《轿车燃料消耗量评估方法和指标》的实施工作。

其目的是进一步促进先进节能技术的应用和宣传,加快汽车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实现全年我国生产轿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每百公里6.9升的目标。

五部门提出,对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新能源轿车统计后,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超过6.9升/百公里的轿车公司,进行公开通报。 对上年度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的轿车公司,暂停申报综合工况燃料消耗量未达标的新产品《车辆生产公司及产品公告》。

“五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

另外,对新建轿车生产公司和现有汽车生产公司跨级生产轿车、扩大轿车生产能力的投资项目,如果不能完成应提交的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计划,则需要进行方案调整; 如果上一年度的平均燃料消耗量没有达到公司的项目,暂时不处理。

“五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

此外,通知还对确定全面执行新修订的汽车强制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推进燃料消耗量相关国家标准实施的平均燃料消耗量不达标、未兑现承诺的轿车公司,在海关通关审查、进口检验、生产一致性核查等方面加强监管。

五部门还要求各会计主体按时向工业和新闻部提交上一年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报告,不满足公司需求,提交平均燃料消耗量改善计划承诺书,提出具体的年度改善目标、改善措施等。

据悉,通知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将于年11月1日起执行。

标题:“五部门联合发文 加强乘用车公司平均燃料消耗量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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