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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一直没有调整,“物价年年上涨,工资不增”,使得基层公务员队伍难以招录,难以留人。 建议定期调查比较公务员和其他人员的工资水平,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

在对公务员法实施情况的调查中,全国人大常委会专题研究组得出了上述结论。 该报告已提交给正在召开的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

公务员薪金

工资增长机制未能运行

今年6月至9月,调研组赴北京、黑龙江等9个省和公安部、海关总署、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进行调查。

研究小组指出,没有落实公务员工资的正常增长机制。 根据公务员法,“国家建立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

调查显示,目前公务员工资水平与经济快速发展和物价水平没有同步增长,“物价逐年上升,工资没有增加”。 2006年以来,全国公务员基本工资标准没有调整,公务员工资与社会平均工资的比例呈下降趋势。

此外,调查小组发现公务员的工资结构不合理。 基本工资占公务员收入的比例只有1/3左右,津补贴比例过大,津补贴的标准取决于地方财政状况。

研究小组建议,有关部门根据法律规定,尽快建立工资调查制度,定期对公务员和其他人员的工资水平进行调查比较,作为调整公务员工资水平的参考依据。 必须形成公务员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

招募审查

退出机制不能很好地发挥作用

研究小组发现,公务员考核和退出机制没有很好地发挥作用。 年度考核标准比较笼统,未能准确反映不同部门和岗位的就业优势,未能很好地实现考核目的。 公务员退出渠道不充分。 公务员法关于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辞退的规定缺乏社会保险等政策支持,极少采用。

“人大调研组:公务员工资8年未涨 增长机制未落实”

研究小组建议,在基层单位,可以逐步开展公众参与考核工作,服务对象评估公务员服务水平,纳入考核体系,与奖励、惩戒等工作挂钩。 要完善公务员退出机制,制定政策,细化手续,建立公务员正常退出制度。

标题:“人大调研组:公务员工资8年未涨 增长机制未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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