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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昨天正式公布了《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2014年本)》。 在修订2013年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目录的基础上,再次取消和下放38个项目的批准权限,中央一级批准的项目数量将再减少40%。 加上2013年减少的60%,合计将减少约76%。

“政府核准投资权限 再取消下放38项”

这次修改后,那些公司的投资项目需要中央批准吗? 取消和委托中央批准会不会加剧产能过剩? 地方投资热情不是会重燃吗?

那些投资项目需要中央批准吗?

“对市场竞争充分、公司可以自我调整、可以通过经济和法律手段比较有效控制的项目,由批准改为备案。 就现阶段仍需要批准的项目,确定中央部门和地方的责任。 ’国家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秘书长李朴民说。

此次修订后,尚有13个项目需要中央批准。 其中,快速发展改革委核报国务院批准的几个事项是:在一定规模的跨界、跨省河流建设或者涉及1万人以上移民的水库项目或者水电站项目、核电站项目、新建运输机场的项目、中外合资轿车项目

“政府核准投资权限 再取消下放38项”

经快速发展改革委批准后,向国务院备案的事项中,有一定规模的跨境、跨省电网工程、跨境输油、燃气干线管网、跨境独立公路、铁路桥梁、隧道项目等7个。

快速发展改革委投资司副司长罗国三副表示,需要中央批准的项目通常具有跨境、跨省、跨领域、跨行业的优势。 “对于地方政府可以协调处理的跨省项目,例如跨省调水等,也赋予了批准权。 ”

放权会带来新的生产能力过剩吗?

此次修订将钢铁、水泥、电解铝、造船等项目改为备案管理。 取消批准会不会加剧这些产业产能过剩的现状?

发改委产业司副巡视员李忠娟表示,目前,国家重要项目布局基本完成,国家抑制产能过剩领域新一轮产能增长的措施成效开始显现,迫使过剩产能退出的市场环境已经初步形成,取消审批后将投资决策权交给公司

必须放开市场的“看不见的手”,并且强化监管的“看得见的手”。 国务院对产能过剩项目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解决产能过剩严重矛盾的指导意见》。 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各相关部门和单位不得从事土地(海域)供应、评估、环境评估批准、新增信贷支持等业务,协助推进解决产能过剩严重矛盾的各项工作。

“政府核准投资权限 再取消下放38项”

“取消产能过剩领域投资项目批准后,公司自负自己的责任,在做投资决定时反而变得谨慎,银行在信贷支持时也变得谨慎。 不仅节约前期审批所需的时间,也有助于推进公司投资技术改造和结构调整。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咨询研究部副部长王军说。

“政府核准投资权限 再取消下放38项”

投资热情会复发吗?

如果国家大幅取消和降低公司投资项目的批准,地方政府的投资热情会重燃,这不是会导致投资项目盲目启动的“混乱”吗?

罗三认为,取消委托审批后,面临三个重要问题。 “能否被接受,能否妥善管理,如何弥补事件后的监管漏洞”

此次修改中,考虑到省级政府在政策把握和技术实力方面的特点逐一发挥,确定了部分项目必须得到省级政府的批准,部分项目必须得到地方政府的批准。

“除非确定列入省级管理,否则基本上列入基层政府。 核心各负其责,依法监管,哪个级政府批准的投资项目由哪个级政府负责? ”。 罗国三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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