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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国务院发布了城市规模新划分标准。 按照新标准,全国城市分为5类7级,特大城市上首次建立超大城市,即城镇常住人口1000万以上的城市。 目前,中国至少有北京、上海、广州等6个城市符合超大城市的标准。 专家在接受北京青年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标准是《前奏》,便于未来城市和人口的分类管理。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城市细分为5种,最初设置的超大城市

《关于调整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新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分为城镇常住人口为统计口径,城镇常住人口50万以下的城市为小城市,其中20万以上5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小城市,20万以下城市为ⅱ型小城市5个7级 城市常住人口50万以上100万以下的城市为中等城市; 城市常住人口1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大城市,其中300万以上5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ⅰ型大城市,100万以上300万以下的城市为ⅱ型大城市。 城市常住人口在500万以上1000万以下的城市是特大城市; 城市常住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是超大城市。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1980年,我国首次变更了当时国家建设委员会《关于当前城市建设事业状况和若干问题的报告》的城市划定标准,将城市规模分为四个等级。 1989年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再次进行了编撰和修改。 此后,我国一直沿用这一计划的做法。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与以往的城市规模划分标准相比,新标准将城市类型从4种改为5种,增设超大城市,将小城市和大城市分别分为2级。

此外,人口规模的上下限普遍提高。 小城市生活人口上限从20万提高到50万,中城市上下限分别从20万、50万提高到50万、100万,大城市上下限分别从50万、100万提高到100万、500万,特大城市下限从100万提高到500万

按“常住人口”而不是“户籍人口”分类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秘书长李迅在接受北青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标准还有一大变化,就是人口统计口径从“户籍人口”变为“城镇常住人口”。 这意味着农民工等流动群体也包含在人口统计中。

李迅说,这是新标准强调“民生”和“惠民”的部分,将来,包括教育、医疗等城市资源配置在内,常住人口将得到考虑。 提出一个划分标准不过是前奏。 李迅说,未来与不同规模的城市相比,政策要进行相应的调整,配套设施要根据人口规模进行分配。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新标准主要是为了人口和城市的分类管理

按照新标准,许多城市人口不足500万的,不被定义为特大城市; 以前是人口在20万到50万人之间的中城市,按照新标准,被列为ⅰ型小城市; 这样,全国许多城市将被降级。 为此,一些媒体报道了城市“特大城市的梦想破灭了”。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国家新型城市化计划(年)》公布的超大城市有6个,据北京蓝报记者调查各城市政府网,据常住人口统计,规模前6的城市分别为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 达到特大城市标准的有10个城市——大城市标准的有124个。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李迅告诉北青报记者,有无降级不会影响地方城市的快速发展。 目前的宏观政策很少与人口规模等级挂钩。 李迅推测,一些城市管理者想进入特大城市和大城市,或者希望城市地位得到提高,辐射和领导力得到加强,但实际上完全没有必要。

“我国城市规模新标准划五类七档 首增超大城市”

我认为提高大城市的门槛对城市的管理者来说没有本质的区别,管理者的行政权限也并不是由人口规模决定的。 按人口规模划分城市的新标准也与行政区划无关。 新标准的制定是为了对人口和城市进行分类管理。

《通告》在说明新标准制定的意义时指出,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工业化进程的加快,我国城市化取得了巨大成果,城市数量和规模明显增加,现有城市规模划分标准难以适应城市化快速发展等新形势的要求。

李迅解释说,细分小城市可以满足城市规划建设的需要,进一步区分大城市是实施人口分类管理的需要是首要的。 他举例说:“超大城市和特大城市,今后一定要控制人口规模,中小城市要开放快速发展。”

城市规模的新划分标准

超大城市: 1000万以上

特大城市: 500万至1000万

大城市:

ⅰ型大城市: 300万至500万

ⅱ型大城市: 100万至300万

中等城市: 50万至100万

小城市:

ⅰ型小城市: 20万至50万

ⅱ型小城市: 20万以下

超大城市现在至少有6个:

北京、上海、天津、重庆、广州、深圳符合超大城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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