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2308字,读完约6分钟
【宏? 【政策】中国企业迎接“走出去”的第二个历史节点
融资难,法律风险,怎么解读?
《中国经济周刊》记者张璐晶|三亚报道
年,中国公司迎来了“走出去”的第二个历史节点。
11月21日,原国家外经贸部副部长、博鳌亚洲论坛原秘书长、中国和全球化智库主席龙永图在首届“中国公司国际化论坛”上表示,中国公司走出去的第一个历史节点是2001年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 预计今年中国对外直接投资将首次超过外国企业对华投资,预计年末对外直接投资总额将达到1200亿美元,中国将成为对外投资净海外流出,可以看作是中国公司走出去的第二个历史节点。
中国和全球化智库主任王辉耀在《中国经济周刊》上表示,商务部今年以来不断简化中国公司走出去的考核流程,中国公司走出去的门槛不断下降。 10月6日,商务部发布的新修订的《境外投资管理办法》正式开始实施,中国公司境外投资门槛大幅降低,未来公司对外投资99%的项目只需要备案,只需要批准1%。
但是,王辉耀表示,根据中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在实践上的解体,此次考核改革还不彻底。 “应当将事前投资的申报和批准变更为事后申报,取消金额以及国家和领域的投资限制,将对外直接投资的决策权真正交给公司。 ”王辉耀说。
但是,尽管进军海外的门槛大幅降低,但实际上由于中国企业国际化起步晚、经验不足,在进军海外的过程中面临着许多风险和挑战。
作为中国公司“走出去”的代表公司之一,福耀玻璃集团创始人兼董事长曹德旺表示:“走出去是走这个字,走这个字是动词,要走,首先身体必须健康。 如果没有健康的身体走在路上就会生病”。
难点1
对外投资贷款仍然向大公司倾斜
专家支持:
中小企业正在谋求提高信用评级
在中国公司走出去的团队中,民营公司对外直接投资表现出了浓厚的趣味性和巨大的积极性,民营公司在对外直接投资流量中的占有率不断增加。
特别是在美国市场,年民营公司投资额占中国对美投资总额的76%,民营公司对美投资项目总数已占中国对美投资项目总数的90%。 其中,联想以收购摩托罗拉高端智能手机业务、收购双汇国际史密斯菲尔德、万达等美国投资为目标。
民营公司走出去的意愿很高,但现实情况是很多民营公司在实际投资中对外直接投融资渠道狭窄,融资价格高。
根据中国与全球智库和中国国际经济合作学会的调查,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公布的中国公司“进军海外”调查数据,近30%的公司对目前对外直接投资的融资支持服务非常不满,68.4%的受访公司要求政府提供融资支持。
调查显示,对外直接投资公司融资分化,大型国有公司和大型私营公司为多家上市公司,因此资本市场是对外直接投资资金的首要来源。 另外,商业银行贷款、政策性银行贷款、收购贷款等专项贷款也向大型国有公司倾斜。 中小企业在国际化运营方面融资普遍困难。
工商银行总行专业融资部副总经理秦靖表示,目前存在以国有企业为背景,特别是对大公司的信用诉求比较容易审查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小公司为了进行海外并购,可以进行一点资产担保,提高信用评级。 在自己资产质量好的情况下,银行也想只凭目标信用提供贷款。
政治风险保险
①担保战争、类似的战争行为、叛乱、罢工以及暴动原因引起的损失。 ②由政府当局征用或没收。 ③政府实施外汇管制。 该保险一般与工程保险或财产保险一起投保,保险金额的最高限额为投资金额的90%。
难题2
避免投资中的政治和法律风险
专家支持:
购买保险+获得法律武器[/s2/]
除了承担融资难和汇率波动的风险外,公司还拿出真正的金银投资海外市场,如何避免哪些“不可抗力”的风险,如战争、动荡等?
中国和全球智库年11月刚出版的《中国公司国际化报告()》指出,2005年1月1日至年6月30日发生的对外直接投资事件中,120个舆论影响较大,分析了投资失败的典型案例,结果显示25%的投资事件因政治原因失败。 17%的投资是在运营过程中因东道国政治动荡、领导人更替等原因而蒙受损失。
商务部数据中心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在利比亚投资50多个大型项目,合同金额超过188亿美元,但由于利比亚战争,这些合同大部分未能履行。
今年5月,越南发生华裔企业和华人暴力抢劫事件,平阳省等越南省份的华裔企业遭受巨大损失。 参见《中国经济周刊》5月26日出版的第20期封面复印件《中国公司在越南的生存现状调查》。
对此,工商银行总行专项贷款部副总经理秦靖建议有风险的国家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企业(以下简称“中国人保”、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企业)以下、“中信保”或世界银行下的保险机构投保政治保险,这些企业将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保作为政策性保险企业,承担着中国出口公司境外政治风险的保障责任,一般来说,中信保能够比较准确快捷地确认这类风险,而且中信保对这类风险往往给予90%的赔付率。
除了政治风险外,法律风险中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面临的另一大风险。
王辉耀表示,在中国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过程中,除了表现在一家公司法律观念淡漠、不规范的经营上外,还集中体现在东道国遭受不公平对待、造成损失后,不善于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投资权益。
但幸运的是,今年7月,三一重工关联公司ralls起诉奥巴马取得阶段性胜利,为中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维权提供了新的思路和新的参考。
经历了这场诉讼后,三一集团的总裁与文波在《中国经济周刊》上分享了他自己在美国提起诉讼的深切感受。 表面上美国的政策非常开放,但实际上美国外资投资委员会就像“玻璃门”,轻易拒绝他们认为不安全的投资,无缘无故,价格极低。 他希望通过这场诉讼,教会所有在海外投资中受到不公待遇的公司熟练掌握法律武器“寻求公平正义,平反无辜冤屈”。
标题:“我国公司对外投资仅1%需审核 投资贷款仍倾斜大公司”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6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