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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试点工作即将全面展开。 《经济参考报》记者1日在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主办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研究座谈会上,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比的顶层设计工作正在扎实进行,中央农村实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部等相关部门发布了一系列指导文件, 明确了即将出台的积极快速的发展要求农民除了集体资产股权功能改革试点方案外,还在研究制定对比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制度改革、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快速发展等的指导意见。
与会者表示,此次农村集体资产产权改革的核心任务是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的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权等6大功能。 改革试点将在东中西不同地区的兼顾下进行,以一些有条件的县市为单位实施,试点工作将于年底完成。
目标是赋予农民越来越多的产权
据中央农村实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中央财经领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韩俊介绍,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300多项改革任务中,有50多项涉及农业农村,其中的主要途径是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堪称前所未有的创新。 目前,与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比的顶层设计正在稳步推进,除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引导农村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快速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意见》外,积极快速发展为农民提供了集体资产 另外,很多部门还研究发表了农村土地征收、农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上市、农村宅基地制度等“三块土地”的改革指导意见,目前思路基本成型。 中农负责起草的吸引农村产权流动交易市场健康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有关方面讨论的农业部牵头的关于稳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已经形成了基本框架,方案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与本轮改革相比,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表示,试点目标大体上是通过改革赋予农民越来越多的产权,明确产权、完整功能,积极探索集体所有制比较有效的实现形式,不断增强集体经济实力,不断增加农民的财产收入 在反复的家庭承包责任制下,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快速发展多种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
陈晓华说,改革试点的重要目的是积极迅速发展农民的股份合作,要求“明确归属、严格权责、平稳流转”,核心任务是农民占有、收益、有偿退出和抵押、担保、继承权等6个方面 但是,必须根据不同的功能进行分类实施。 要积极开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权占有权、收益权的试点,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资产权益登记簿管理制度和收益分配制度。 有条件地进行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有偿退出权继承权的试点,尊重集体成员的意愿,确定条件手续。 要慎重开展赋予农民集体资产股份抵押权、抵押权的试点,试点工作要在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的基础上进行。
“最重要的是,处理好赚钱后如何使用、如何分成的问题。 ”中央农村实务领导小组副组长陈锡文、办公室主任表示,在基层干部和农民看来,改革的目的有三个。 一是了解自己的集体到底有多少“家财”,二是在经营这些资产的决策过程中公平公开和管理民主,三是经营成果能够公平分配。
产权不明确侵蚀集体经济
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个成果和其他相关数据显示,我国农村经济正在快速发展,全国农村集体土地总面积66.9亿亩,包括55.3亿亩农用地和3.1亿亩建设用地,非资源性资产达到2.4万亿元,76%集中在东部地区, 但是,随着农村集体资产规模的增大和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一系列问题逐渐暴露出来。
陈晓华表示,农村集体资产问题突出表明,由于资产归属不清、管理不严造成的资产荒废和闲置,存在不断流失的风险。 随着农村社会结构的一些变化,农村各类人群参与分配权利主张的呼声越来越高,引发了一点社会矛盾的农村治理机制不完善,因此出现了“小官大贪”现象,全年集体理财与分配比较信访占农业农村档案信访的23%。
与会者指出,处理集体资产归谁所有和如何分配的问题必须依靠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对此,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改革任务:“保障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权利,积极迅速发展农民的股份合作,赋予农民集体资产的股份占有、收益、有偿退出以及抵押、担保、继承权。” 这是一项千钧一发、浑身上下的改革,需要先行试验。
陈锡文说,实际上,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始于25年前。 20世纪80年代,处于改革前沿的珠江三角洲一带,农村地区居民结构越来越多、复杂,而且集体资产管理与收益分配矛盾突出,农民群众积极开展了各具特色的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与实践。 90年代以后,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等地也发生了同样的问题,相继进行了改革试点。 进入21世纪,改革范围扩大,目前全国约4.8%的村集团正在进行这样的改革。
陈晓华表示,2007年农业部发布相关指导意见,截至去年底,全国已有2.8万个村庄、5万村民集团完成资产量化改革,涉及资产4300多亿元,累计股东分红超过1500亿元,年分红近300亿元。 改革在很多地方显示出了效果。 从各地来看,一是可以比较有效地促进农民增收,二是激活要素潜能,促进农业现代化快速发展,三是保证农民民主权利,完善农村治理结构。
会议代表还指出,三中全会以来,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进展,但产权所有权不明确、土地流转不畅、土地制度不合理等问题仍未得到处理。 另外,指出要扩大土地经营权的功能需要进一步理顺三权,理顺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市用途的调控机制、收入分配机制等,这些都需要深化现有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希望探索许多改革模式的亮点
许多专家指出,在现有的集体所有权改革地区,有相当优势的模式和成绩,值得未来试点地区参考。
根据北京市农村实务委员会的介绍,北京市的改革方向是“拆迁村不撤出公司、不调职、资产转为股权、农民成为股东”的红十字会。 20世纪90年代初,北京市以行政村为单位设立村经济合作社,以乡为单位设立乡合作经济联社,取得法人资格后,要求采用存量资产量化、“资源+资本”及员工投资入股等多种玩法进行股份合作制改革。 目前,股权设置基本分为集体股和个人股,通常分别在30%以下和70%以上。 目前全市累计完成集体经济股份合作制改革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达到3878个,村一级完成改革的比例达到97%。
根据上海市农委的介绍,该市确定了现阶段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产权制度改革的范畴限定为非资源性集体资金和资产,并以叠加利润的方式决定分配的模式。 年收益分配应根据当年经营收益情况,明确合理分配比例,建立丰补道歉机制,分配比例不得超过当年经营性净利润的七成,严禁分配利润。 实践改革表明激发了集体经济的活力。 年上海已有89个改革后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进行了收益红利,年总红利5亿3000万元,人均红利超过3000元。
浙江省宁波市的改革进一步激活了集体产权的金融属性。 从2009年开始,该市将少许地方股权经济合作社股权纳入农村较为有效的担保物范围,依托本辖区农村金融机构,建立股权融资平台,允许农民利用股权进行抵押融资,股东按自己股权所占资产总额的80%比例进行抵押 迄今为止,累计有1283户农户获得贷款,总额近7000亿元。
标题:“顶层设计紧锣密鼓 农村集体产权改革系列意见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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