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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在两会之间引起了社会的关注。
全国人大代表、民建山西省委副主委、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李志强提出要高度关注和处理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历史研究所研究员俞金尧在建议中指出,30多年前响应国家号召的独生子女父母相继进入老龄化阶段,当年需要为国家牺牲家庭的独生子女父母养老问题更应受到国家的关注。
在众多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养老政策的议案和建议中,观察到设立“独生子女护理陪护假”成为关注点之一。 迄今为止,全国8个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照顾假制度。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取得成功经验后,有必要在全国范围内宣传,使更多的人享受这一制度的红利。
独生子女家庭的养老形势严峻
我国50后一代即将整体进入60~70岁的老年阶段。 40年前,第一代独生子女的父母顺应基本国策,现在他们的养老问题日益突出,空窝老人多,生病住院时护理不到位等问题。
根据国务院公布的老龄化事业快速发展和养老体系建设规划预测,到了2010年,全国60岁以上老年人口将增加到约2.55亿人,独居和空巢老年人增加到约1.18亿人,养老形势严峻。
青年也对此表示关注。 3月,中国青年新闻社社会调查中心联合问卷网以1992名18~35岁的青年为对象进行的调查显示,87.9%的受访者对养老问题感兴趣。 其中,照顾老年人的时间和人手不足( 65.3% ),收入和储蓄可能难以支撑支出) 59.0% ) )成为年轻人最担心的问题。
年以来,全国人大代表、许昌开普检验研究院院长李亚萍着眼于独生子女养老难的问题。 她说,由于家庭规模小型化、独生子女外出工作增加等原因,身边无孩子的老年人将会越来越多。
另外,“四二一”式的家庭结构是,这一代独生子女今后面临的是结婚后必须两人赡养四位老人,这对于独生子女来说也是非常大的压力。 此外,老年人晚年的诉求多种多样,有经济赡养、生活照顾、精神慰问、医疗保障等。 因此,独生子女父母的养老应比现行养老服务体系制度在经济和政策上给予更大的关注。
独生子女护理假
李志强建议,我国必须建立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补助金制度。 建立完善的独生子女父母老年生活补贴制度,对独生子女父母丧失功能时的生活补贴制度和丧失功能、半功能的独生子女家庭的老年人给予一定的护理补贴制度。
在建立失能老人长时间照护保障制度方面,李志强特别提出设立“独生子女照护陪护假”,制定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机构的优惠政策。
俞金尧在建议中提出,将各地实践的中行较为有效的独生子女养老办法上升为国家政策,如“独生子女护理假”,或适当延长独生子女探亲假的时间。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目前出台了多项缓解独生子女家庭养老压力的相关政策。 据本报报道,截至年底,黑龙江、福建、河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等8个省通过地方立法建立了独生子女家庭老年人照顾假制度。
其中广西规定,独生子女父母60岁以上的,因病住院期间,用人单位应当给其子女每年15天以下的护理假。 护理期间的工资、津贴、补贴和奖金,用人单位不得扣除。 黑龙江省表示,老年人生病住院期间,有孩子的公司应给予其陪护假。 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20天,非独生子女陪护假每年累计10天,陪护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另外,李志强建议高度重视“失独”家庭的养老问题。 建立“失去独立”家庭总量的年度调查统计制度,逐步加强对“失去独立”家庭的照顾和扶助力度,逐年提高独生子女家庭养老补助金的标准。 特眠“失独”家庭养老,立独生子女残疾家庭老年人入住养老设施,由政府免费供养和减免部分费用。
对“失去独立”的家庭建立人性化的关怀体系,鼓励社区、社会组织和志愿者社会化、专业化运营,组织化、失去独立的老人辅导、家庭创伤治疗、日常照顾、家访诊疗、老年人照顾、
标题:“两会代表委员建议:全国宣传独生子女照料陪护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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