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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北京商报》报道,“记者马元月董亮”提出调整投资结构的口号,股票( 21.900,-1.20,-5.19% ) 300282 )两大持股5%以上的股东近期将上市公司约10%的股票定价降至二级市场的一半以下

最近,汇冠股份发布了股票持有率在5%以上的股东协议转让股份的公告。 10月14日,持有企业6.65%股份的叶新林与周玲、李童欣、廖颖签署《股权转让协议》,通过协商方法向上述3名自然人转让汇冠股份约1150万股,占总股本的5.01%,转让后叶新林持有企业约1.64%的股份。 此外,持有企业约6.12%股份的刘建军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刘昕、黄晋晋、张新梅3名自然人转让了约1150万股汇冠股份,占企业总股本的5.01%,转让完成后刘建军仍持有汇冠股份的约1.1% 需要注意的是,叶新林和刘建军合计转让的约10%的股票售价非常低,均为11元/股,比协议签订当天的汇率收盘价优惠了21.64元/股约49%。

“汇冠股份遭市场质疑 股权贱卖理由太牵强”

关于低价转让的理由,两股东都表示将调整投资结构。 对此,一位投资者在股票酒吧表示,两位股东低价转让是为了避税,交易双方可能私下签署了新的转让协议,但私下协议转让价格应该不会很低。 据中税税务师事务所高级顾问王伟称,这可能确实是有意逃税的。 在个人所得税方面,低价转让当期股权转让所得较低,纳税金额也相应较低。 王伟表示,以目前的价格计算,股权转让所得比正常的二级市场交易价格少一半左右。 上海杰赛律师事务所证券部主任王智斌也认为,这是为了低价转让股份的背后和逃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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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有逃税行为的可能性,王智斌还推测有交易双方或事先协议。 如果不排除交易双方存在事先的协商时间表,交易双方可能有关联。 王智斌说。 具体交易目的尚不清楚,但王智斌认为,资本市场上的这种非逻辑交易行为,不排除背后存在违规操作的嫌疑。 这些业内人士也表示,如果存在股票代办等问题,可能会导致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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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注意的是,宏磊股( 35.40、0.00、0.00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65今年6月1日,宏磊股发表了公告。宏磊股在今年6月1日 此后不久,宏磊收到深交所[微博]的监管关注函,其中监管层就协议转让的定价依据、是否涉嫌内幕交易、转让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要求宏磊股份予以证明,汇冠股东的低价转让问题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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