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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强制退市在全覆盖15年强制退市51家企业
专家表示,应尽快完成证券法的修改,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主体及责任人的违法价格
■本报记者左永刚
年以来,a股上市公司强制退市的原因是工作成绩明显亏损,红线甚至扩大到了欺诈发行和重大新闻披露的违法违规行为。
从博元投资和欣泰电气( 14.550、0.00、0.00% )被强制退市可以看出,上市公司被强制退市实现了以ipo为起点的全过程覆盖。 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金融市场研究室副主任尹中立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近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完成了对欣泰电气诈骗发行及新闻披露违法违规案件的调查审理工作,并进行了相关行政处罚。 交所也是在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欣泰电气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开始办理欣泰电气退市手续的。 欣泰电气将成为a股市场上第一家因涉嫌发行欺诈而被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
此前,自2009年10月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实施《关于完善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以来,对重大违法企业实施强制退市的例子不断扩大。 《意见》规定的20种强制退市情况相继出现。
事实上,《意见》实施以来,强制退市的例子不断扩大,自主退市也已出现,年5月21日,( ST成为年退市制度改革后第一家自主退市的企业。 另外,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自2001年水仙电器被强制退市以来,沪深交易所共有51家企业被强制退市。
今年6月24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表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审计部门根据金融监督管理部门、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和中介机构、社会公众和其他线索发现的第一条违法违规线索已进入执法手续。 这意味着,作为ipo的一环,因存在欺诈发行等严重违法行为而被强制退市的例子层出不穷。
尹氏表示,欣泰电气因发行诈骗被强制退市,不仅有助于净化市场环境,而且对上市企业、中介机构等证券市场参与主体更加明确了市场规则的基础。
此次,欣泰电气及推荐机构相关负责人受到重罚。 其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欣泰电气及其17名现任或当时的董监高及相关人员进行了行政处罚,并对欣泰电气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温德乙、当时的总会计师刘明胜采取了终身证券市场禁止入内的措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对兴业证券( 7.690、0.00、0.00% )给予警告,没收推荐业务收入1200万元,并处2400万元罚款。 没收承销股份违法所得2078万元,罚款60万元。 对欣泰电气的推荐代表兰翔、伍文祥给予警告,分别罚款30万元,取消证券业务资格,分别采取10年禁止进入证券市场的措施。
另外,根据相关规定,因发行诈骗暂停上市后,不能重新上市,创业板没有重新上市的制度。 这意味着欣泰电气可能没有重新上市。
除了对相关主体和负责人给予重罚外,兴业证券除设立5亿5000万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外,还应参考成熟市场的方法,通过诉讼等法律程序处理二级市场投资者损失的问题。 尹氏提出要中立,尽快完成证券法的修改,提高证券市场违法违规的主体和责任人的违法价格。 只有大幅提高违法价格,才能起到扼杀一亿百万美元的作用。
对此,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信息发言人张晓军特别强调,新闻公开、诈骗发行类案件,违法主体类型多、违法行为旷日持久、造假手段多、隐晦,发行人和相关中介机构应承担相应责任。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不放过任何参与主体、不放过任何违法失职行为、不放过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的大框架,逐一发挥行政、司法、自律组织的职能,对案件负责人严格追究行政、刑事、民事的法律责任,并依法追究相关中介机构的违法。
欣泰电气发行上市过程中的欺诈行为突破了诚信的界限,无视法律权威,严重侵害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破坏了资本市场的正常秩序。 对这样严重的违法企业,资本市场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执行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制度,铲除资本市场。 张晓军说。
标题:“A股强制退市 15年共强退51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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