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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国媒体:外汇风险准备金向国内外代理客户的长期售汇业务征收
知情同意:外汇风险准备金面向国内外代理客户的长期销售业务征收
据布隆伯格报道,相关人士引用中国央行发行的文件称,从8月6日起,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 征收业务范围包括国内金融机构开展的代理商长期销售业务、国外金融机构及其客户开展的代理商长期销售业务产生的在国内银行之间外国汇市平板光盘的首付、人民币购销业务的长期业务。
据知情人士透露,代理商的长期销售业务包括以下内容:
远期汇兑业务。
客户购买或出售期权的业务,以及包括多个期权的期权组合业务。
有客户在近端不兑换本金,在远端兑换外币的外汇互换和货币互换业务。
顾客长期购买外汇的其他业务。
知情人士表示,风险准备金的报送管理将按照以往的政策执行,期权业务的风险准备金率仍然减半( 10% )。
相关人员不想公布姓名,因为新闻没有公开。
中国央行没有立即回复彭博要求置评的传真。
注:中国央行上周五晚上宣布,从8月6日开始,远期汇率业务外汇风险准备金率从0调整为20%。公告没有提供越来越多的业务细节。
标题:“外媒:外汇风险准备金向境内外代客远期售汇业务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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