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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报:通过反复市场化,科技创意板的稳定发展基本实现
记者周松林
创板上场申请的受理、咨询工作有序进行,市场各方期待稳定。 科学创板以新闻公开为中心的市场化大体上与公开、透明的承诺相比,得以初步有效地体现。 的大体和精神是科创板从0到1并行实现稳定远的根本保障和遵守。
实现对科技创新公司的包容和支持,以及将申请、审查、发行、上市、交易、新闻披露的全过程公开透明,将选择权交给市场的两个基本目标。 一个是多次以新闻发布为中心。 交易所将重点放在投资者的诉求上,从新闻披露的充分性、一致性、可理解性的角度进行审查提问,督促发行人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真实、准确、完美地披露新闻。 二是推进审查,公开透明度。 推进考核标准统一化、公开化,增强考核公共说服力,并实施全程电子化考核,及时向社会公布受理、考核进度、市委会议等重要节点的考核进度安排,加强考核结果的明确性; 及时公开交易所的审核咨询和发行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回复复印件,加大审核过程的公开力度,确定接受社会监督的审核期限,稳定市场预期。 三是严格的中介责任。 强调发行人是新闻披露的首要负责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要严格核查发行人的新闻披露,推进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尽职调查审慎核查职责的落实,更好地发挥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的看门人作用。 四是加强事前事件事后全过程的监督管理。
考虑到科技创板的定位和功能,科技创板的上市规则符合科技创新公司的特点,设定了几个更具包容性的上市标准。 科学创板的上市委员会、咨委会完成了组建。 根据公布的名单,各委员会成员有科研机构的专家学者、高新技术产业的行业人士
以及中介机构、投资机构等市场主体的代表为主,来自监管机构的代表为辅,具有比较充分的市场代表性。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注的重点在于公司申报资料的完备性和新闻披露的充分性,公司是否具备科技开发板的上市条件,越来越多的委员会专家和来自市场的专家进行评价。
总之,科创板不是由市场监管部门或领域主管部门选择公司,而是由市场、投资者选择公司。 在整个考核过程中,交易所越来越多地与保荐人进行交易,关注保荐人对保荐人的判断、客观、合理与否的评价,必要时还关注保荐人是否咨询科技创新咨询委员会。 相应地,科技开发板将引导机构关联子企业和投资制度,建立业务考核机制,通过商业约束和声誉约束,进一步发挥引导机构对科技开发公司的评选功能。 市场化和透明度有望更好地落实市场各方回归地位尽职。
科技开发板的市场化大体上也体现在正式开业后的交易方法和对上市公司的持续监管上。 从制度设计看,科创板将引入一系列更符合创新公司现实状况和市场诉求的制度安排。 科技开发板设立了更加灵活的股权激励制度和更加市场化、更加高效便捷的并购重组制度。 在交易方面,科技开发板将适当放宽涨幅限制,优化融券交易机制,提供更高效的市场销售空能力,提高市场定价效率,改善单边市问题,更有效地发挥市场价值发现功能。
我们相信,只要始终坚持市场化和公开透明的基本思路,不受市场外部压力干扰,就能够始终与科技创新的脉动相呼应,满足中国经济持续转型升级对科技创新、资源优化配置的诉求。 有虚怀若谷、容乃大的科学创板,一定能走得很远,前途光明。
标题:“一再市场化大体上 让科创板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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