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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部门联合发文推动企业信用类债市改革开放优质快速发展
资料来源:经济参考报
记者18日从中国人民银行获悉,人民银行、快速发展改革委员会、财政部、银保监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外汇局近日联合发布了《关于推进企业信用类债市改革开放优质快速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近年来,我国公司债券、非金融公司债务融资工具、企业债券等企业信用类债市健康高速发展,在服务实体经济、优化资源配置、支持宏观调控等方面发挥着重要意义。 进一步推进企业信用类债市改革开放和优质快速发展,有助于国民经济平稳循环,推动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支持加快构建新的快速发展格局。
《意见》从完善法制、推进发行交易管理统一化、提高新闻公开比较有效性、加强信用评级机构监管、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完善价格体系、加强监管和统一执法、统筹宏观管理、推进多层市场建设、扩大高水平开放等10个方面,对企业信用债市进行了改革
《意见》强调,必须继续夯实企业信用类债券法制基础,推进企业债券管理条例的制定。 通过分类的统一,促进企业信用类债市发行、交易、新闻发布、投资者保护等各项规则标准的统一。 债券发行必须符合国家宏观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产业政策。 禁止结构化的债务发行行为。 多次卖出者履行责任,买入者大致通过引诱投资者来提高风险识别能力。 探索集体诉讼与当事人之间和解制度。
《意见》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明确政府和公司的责任边界,区分政府、政策性金融机构、国有公司、地方政府融资平台等不同主体的信用界限,切实做好谁借贷谁偿还、风险自己承担的工作,防范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 协助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侵占发行人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 杜绝宽容态度,依法严厉打击各种不履行债务行为。
《意见》确定,统筹进行多层债市建设,健全产品工具谱系,壮大合格投资者队伍,丰富快速发展多层交易服务体系制度。 依法在全国建立集中统一的登记结算制度体系,多次以一级主机为中心,完善与多级主机兼容的包容性制度,支持和鼓励银行进行债券交易资金结算。 统一推进银行间债市、交易所债市对外开放,统一债市境外机构投资者准入和资金跨境管理,共同树立统一开放的良好形象。
记者了解到,下一步人民银行等6个部门将继续合作,扎实推进《意见》各项措施,统一宏观管理,比较有效地防范风险,积极推进创新,稳步扩大双向开放,提高企业信用类债市为实体经济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标题:“六部门联合发文 推动企业信用类债券市场改革开放优质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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