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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企业联谊、雪正被判非法经营罪不成立,联谊三名高管被判处高利转贷罪,关联高管表示将继续

关联企业联谊会、雪被判非法经营罪不成立,联谊会三名高管被判处高利贷罪,关联高管表示将继续上诉。 业务转换导致了“牢狱之灾”。 国内排名第四的钢铁贸易商湖北联谊实业集团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联谊企业”)引发的“国内典型第一事件”,历时3年多最终取得了初步结果。 11月29日,联谊企业和武汉雪正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雪正企业”)因涉嫌高利贷和非法经营案件在黄石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黄石中院”)正式宣判。 根据 一审判决书副本,两家企业的非法经营罪不成立。 但是,联谊企业和会长高宏震、涂翔、陈小兰两名干部,被判处高利转贷罪。 联谊会罚款300万元,高宏震、涂翔、陈小兰分别被判处3年、2年、缓刑3年、2年。 雪正企业和负责人仇强等4人在从事高利贷业务期间,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予了借款公司相关员工119.007万元的财物。 这一行为构成了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受贿罪,罚款50万、仇强等4人分别被判处2至3年、缓刑2至3年。 对此,高宏震、仇强等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高利转贷罪名也不成立,将准备相关资料继续上诉。 来自钢铁贸易典型的 年8月26日上午,黄石市公安局数十辆警车突然来到联谊企业总部所在地,持有所有高管和企业的办公室电脑、各种证件账簿、现金 第二天,高宏震因涉嫌高利贷、非法经营罪被监视居住,随后被审查担保。 一周后,办事员从联谊会企业的账上直接扣除了5000万元。 这次事件的导火索是高宏震做的联谊企业新开拓的典型业务。 事件前的2009年,联谊企业盈利60亿元,年均增长7.65倍。 但是,其本职——钢贸易的“冬季”到来了。 高宏震表示,企业此前决定进行变革。 2005年以来,联谊企业借用“非公36条”尝试了生物医药、化工等行业,但以失败告终。 2007年上半年,联谊会进入典型领域,与已经进入典型行业的武汉雪正企业合作,约定分配利润。 当年7月,联谊企业自然人股东利用自有资金,相继注册成立武汉亮景工贸有限企业(以下简称“亮景工贸”(谊信永和投资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谊信永和”)。 2009年初,联谊申报典型企业经国家商务部审查批准,同年1月9日,联谊企业以其账外资金出资验资,将锄景工贸、谊信永和、高莉、高玲注册为股东,成为湖北融泰典型有限企业(以下简称“融泰典型”) 但在双方合作期间,2007年10月25日至2009年5月8日,联谊企业和雪正企业利用民生典型印鉴和样式合同,向17家企业、公司发放贷款共计2.53亿元,月利率为3.6%-6%。 2008年3月20日至年12月25日,联谊企业利用民生典型和融泰典型印鉴及合同,向55家企业、公司发放贷款,共计17.32亿元月利率2.4%-6%,利息6401.44万元。 这个新的利益点为将来的事件埋下了伏笔。 联谊会企业一审辩护人在采访中表示,典型业务的主体是联谊会企业到2002年与其他5家独立法人公司共同成立的法人联合体联谊会集团(联谊会企业子公司),联谊会企业对谊信永和、融泰典型企业没有实际控制, 银行信用转账争议 2009年,国务院决定跟踪审查2008年金融危机后的4万亿元投资。 联谊企业被举报,国家审计局武汉特派团于10月对联谊和雪正两个企业的资金录用情况进行了特别抽查。 根据审计署颁发的第4号《审计要情》,联谊企业和雪正企业通过下属典型银行,以典型名义违规放贷54亿元,其中5亿9400万元为银行贷款资金,年息达28.8%-78%,违法利润2亿多元。 随后,该案由湖北省公安厅指定黄石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年末,该案被黄石市检察院移送起诉至黄石市中院。 一审审判中,检察院指控联谊企业违反国家规定,未经中国银监会批准,与其他投资企业合作或单独从事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向不特定对方高利非法发放19亿元以上融资,构成非法经营罪。 但此次一审判决书表明,基于现行法律规定的不确定性和国家金融体制大变革背景下法律政策的调整、变化等因素,不应将高利贷行为认定为犯罪行为。 因此,非法经营罪不成立。 但是,上述业务的放贷本金被认为是通过部分银行授信转卖的。 一审判决书称,融泰典成立后,联谊企业单独从事高利贷业务过程中,企业以钢材订单、经营周转的名义申请、开立承兑汇票背书转让折价等方式获得的银行信贷资金一部分直接挪用于放贷业务的开展,以高发放贷款利用银行信贷资金合计 对此,联谊会方面表示不服。 其代理律师主张,在“起诉书”指控的6笔资金中,3笔是联谊企业通过抵押合同从银行获得的信用资金,贷款的大部分依据合同用于购买钢材。 其他三种承兑汇票分别以自有资金作为全额保证金为抵押,不能定性为银行信用资金。 律师认为,上述6笔资金发放时,联谊集团在银行仍有大量存款、库存等流动资金,不是没有还款能力,而是没有达到还款期限。 并且,从上述6个资金余额进入该关联账户到向典型企业提取资金时,该关联账户的自有资金存量远大于其提取资金额度,“没有证据表明从该关联账户提取的资金为信用资金”。 值得注意的是,联谊企业和雪正企业均因案件未决,黄石市公安局以侦破案件为由扣押涉案公司所有民生典型印鉴后,从民生典型客户处领取还款资金1.5亿元,并冻结了涉案公司湖北祥润投资资金1.4亿元, 这些资金的下落至今不明。 但是,一审判决书中没有提到两家企业被冻结、封存的资金、财产等。 高宏震表示,律师方面向法院传达了信息,但法院表示,公安机关没有随案移交上述资金。

标题:“钢贸转投典当涉刑 湖北联谊案一审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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