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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受热议的影子银行终于引起了管理层的高度重视。

根据市场信息,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了国家事务办公室第107号文《关于加强影银领域业务若干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第107号文》)。 )第107号文)界定了影子银行的概念,将其纳入监管范畴,确定了监管责任分担等。

一位银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人昨天( 1月6日)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证实,收到了这份文件。

值得注意的是,《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107号文》具体文案还提到了互联网金融活动的监管,并确定要求央行和相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方法。

对此,央行情报处的人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如果不是央行发的文,是无法回答的。 在发布消息之前,记者未能联系银监会方面对此置评。

确定监管责任分工/

据了解,此次文件复印件主要包括影子银行的快速发展、影子银行的监管责任分担、完善的监管制度和方法等方面的复印件。

的银行备受瞩目,但目前国内尚无统一的看法和定义。 在这次的“107号文”中,中国影子银行主要包括3种。 一是无金融牌照、完全无监管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新型互联网金融企业、第三方资产管理机构等。 二是有未持有金融牌照、监管不足的信用中介机构,包括融资性担保企业、小额贷款企业等第三,机构持有金融许可证,但监管不足或监管不足,如货币市场基金、资产证券化、部分理财业务等

“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网络金融被纳入”

长城证券分析师黄薇薇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此次《107号文》的首要内容是明确监管范围和监管机构职责等。

《107号文》还应比照谁设立机构、谁负责风险处置的基本情况,逐一落实各类影子银行主体的监管责任,建立中央与地方统一配合、国务院有关部门分工协作、职责匹配、有效监管体系

根据划分,银领域机构的理财业务由银监会监管的证券期货机构的理财业务及各类私募基金由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管; 保险机构的资产管理工作由保监会监管的金融机构的市场间资产管理工作和第三方业务由中央银行负责监督协调

“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网络金融被纳入”

另外,《107号文》开头也肯定了影子银行的积极作用,影子银行的产生是金融快速发展、金融创新的必然结果,作为之前流传下来的银行体系的有益补充,在服务实体经济、充实居民投资渠道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规范民间融资等业务/

黄氏认为,目前的监管并不完全限制不能进行相关业务,只是确定了风险承担的主体,确定了业务规模和风险承担能力较为合适的大致情况。

在《107号文》中,金融监管部门要求按照代理客户理财、购买者自负、销售者职责的要求严格监管金融机构的理财工作,并确定信托企业“被委托、代理商理财”的功能定位,信托企业具有非标准化理财资金池等影子银行特征。 此外,文件还对民间融资等业务进行了规范。

“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网络金融被纳入”

一位业内人士认为,目前的文件都应该是框架性的,各相关部门应该出台一些细则文件。

值得观察的是,银监会在昨天媒体发布的关于年全国银行领域监管工作会议的文案中也强调要防范4种业务风险。

其中,理财业务必须建立单独的机构组织体系和业务管理体系,不购买本行贷款,不开展资金池业务,资金来源和运用一一对应; 关于信托业务,应当回归信托主业,使用净资本管理约束信贷业务,不办理非标准资金池业务,及时公开产品新闻等,但这些复印件也正好与《107号文》的相关内容一致。

“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网络金融被纳入”

互联网金融进入导演的视线/

现在,关于热度很高的互联网金融监管,《107号文》中也有提及。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107号文》还要求对监管主体未确定的进行仔细研究。 其中,第三方理财和非金融机构的资产证券化、网络金融活动等,由央行和有关部门共同研究制定方法。

另外,《107号文》要求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和网络平台开展业务,必须遵守业务范围,不得因技术手段的改进而超出范围经营。 网络结算平台、网络融资平台、网络信用平台等机构,不得利用网络技术违规从事金融业务。

过去两年,互联网金融机构发展迅速,以p2p网贷平台为例,全国p2p平台已经从去年的50家超过了现在的500家。 但是,包括p2p在内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尚未确定监管机构。

此前,央行多次对网络金融机构进行调查,同时确定了几条红线。 业内人士认为这可能是监管层监管p2p的信号。

对此,黄氏认为,目前这类机构没有监管,今后可能会实行监管,可能会有准入门槛等限制。

标题:“监管层发文规范影子银行 网络金融被纳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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