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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在国土部、住建部的共同配置下,多省市开展了“小产权房”的密集调查工作。 这是对此前“小产权房有望转为正面”的传言更为确定的回应。 专家表示,“小产权房”因价格低廉而拥有大量采购集团是基本事实,但其建设和销售行为是国土资源、建设单位明令禁止的违法违规行为,目前多省市密集查处行动是主管部门对建设、销售项目的“零
我国实行二元制土地制度,城镇土地为国有,农村土地为集体所有。 根据国家法律,商品房只能在国有土地上建设,但农村土地只有经过征地环节才能转为国有土地。 在国有土地上,按照规划和土地用途法规开发的商品房,凡可以发行国家法律许可的产权证的集体用地上建造的房屋,只能出售给小产权证,也不能卖给城市居民,否则受法律保护
但是,全国“小产权房”的规模非常大。 相关调查数据显示,1995年至2009年,全国“小产权房”建筑面积累计超过7.6亿平方米,相当于同期城市住宅竣工面积的8%。 “十一五”期间“小产权房”竣工规模为2.83亿平方米,比“十五”期间增长17.8%。 其中,北京、太原、成都、深圳的“小产权房”占当地住房市场份额均超过两成,房价仅为该地区商品房的25%-60%。
明明是违法的,为什么生命力这么强? 从诉求方解体后,近十年来,许多城市的商品房价格持续暴涨,有相当一部分群体买不起。 于是,有人退守,要求便宜的“小产权房”。 (土地出让金、税金、建筑质量要求低) ) ) )。 如果从供给方拆除,虽然建成后的售价远远低于类似地区的商品房,但依然有着丰厚的利润,因此村长、开发商合作操作也不轻松。
针对这种大面积违法行为,作为监管部门,国土部近年来发送和通知文件不少,三令五申要求对“小产权房”进行清理整顿,但效果不明显。 这次行动的框架似乎不同。 国土资源部将集中开展和销售“小产权房”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列入“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对监督管理不善、失职渎职,必须严格承担解释责任。
在控制增量的基础上,逐步分类整理解决存量“小产权房”是真正的处理之道。 开发“小产权住宅”谋取暴利的基层官员、房企、抱有侥幸心理的廉价买家等,该冷静醒来的时候到了。
一方面应该严厉打击小产权房,另一方面我们不能用简单的运动方式来应对。 依靠发送和突击文件来解决的方法,显然很难治愈。 政府有关部门对已经存在的小产权房,应当分类处理,按照用地属性、房屋安全质量等划分,凡符合指标批准的,不予办理。
检查小产权房,从检查到今天已经有好几年了。 而且,参加的部委非常多,大家都在不断地下功夫。 这个问题很多也很复杂,涉及土地问题、住宅问题、政府保障房的不完善等很多问题。 为了彻底处理,首先需要弄清楚底数。 有多少呢,占我们现在整体住宅面积的20%以上吗,这么庞大的面积轻易拆除肯定处理不了问题。 二是必须考虑土地制度的变迁。 例如,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集体建设用地的同地同权等,如何理解? 我们应该探索如何将此与小产权房问题的处理联系起来。 目前,最重要的是,分成两部分,再分别处理。
显然,要处理中国式的小产权房,不能依赖运动。 确实必须考验相关部门的智慧。 期待最终出台尊重法律、尊重历史、照顾现实的顶级政策。
标题:“治理小产权房不能靠搞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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