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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开始全面深化改革以来,农村土地空前吸引各路资本的目光,与土地流转密切相关的农民合作社也备受瞩目。 土地的移动由谁主导? 向谁转流? 怎么移动? 钱从哪里来? 地有什么用? 在这些问题上,学术界不断争论。
1月14日,媒体曝光四川省凉山州冠宁县建设村1300万元的“红利”,使其名噪一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现场采访显示,建设村土地流转由资本雄厚的本村领导成立的农旺合作社主导,初步完成了农地流转,在流转过程中维护了农民的权益,但合作社的探索也面临着诸多隐忧,领导集资、非法集资
“实际上,全国各地都在探索这种人治村的模式。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由于农村是一个封闭的体系,有资本实力和能力的当地人能够更快地融入当地的这种社会体系。
建设村对村民互助的“内置金融”模式进行了一定的探索,但面临着很大的考验,资本下乡式的外部模式也存在一些问题。 长期研究“三农问题”的学者李昌平说,它内置了金融模式,这是中国农村土地流转的首要途径。
建设村庄探索非农产业投资
经过几天的调查,记者发现,建设村合作社的土地流转模式确实有些创新之处,其土地流转效率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的成果也足以佐证。
村旺协会建设的发起人金洪元是当地知名民营企业的广告主,负责村村支书的建设。 该合作社成立之初,金洪元等人为了取得农户的信任,以个人名义出资1000万元的注册股东资本金作为对农户的“风险保证金”。 为了提高农民参加土地流转的热情,他做出了年息20%的承诺。
随着合作社资金规模的扩大和对土地转移的诉求越来越大,农旺合作社探索了对沙场、水电站等非农产业的投资,并通过“特殊办法”保证了4年的固定收益回报。 这进一步刺激了村民的土地流转和投资热情。
通过这一模式,建设村在三年内基本完成了全村土地的流转和村民的入职。
几年内可以完成土地流转,培育许多农业产业,特别是村民很少产生反抗和反抗的情绪,全国土地流转实际上并不容易。
土地流转后,一般面临着如何盈利的问题。 村庄建设没有走“土地出售”的道路,而是通过多产业投资保证了农地效益过渡期的稳定快速发展,农地积累几年后带来了规模化、产业化的高效益,也建立和培育了合作社整体的抗风险能力。
值得观察的是,据建设村村民和金洪元介绍,20世纪90年代,金洪元带领当地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最多人数达400多人,经过十几年的快速发展,金洪元实现了个人财富积累和经验增长,建设村村民也较该地区农民开放理念
通过农村劳动力的外出务工进行原始积累,回村开展土地流转,迁出后进一步解放农村劳动力。 建设村庄在这个意义上实现了循环。 在建设村庄的土地流转中,金洪元和许多村民的资本积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农地流转后,农村土地不太需要劳动力,越来越多的壮实劳动力可以外出务工或在当地工作,形成了农村家庭重要的收入来源。
能人治村容易发生资金滥用的问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农旺合作社的快速发展依赖于发起人金洪元等的资金、资源、能力,合作社产业的快速发展和金洪元等个人产业有很多关联交易,一旦人员发生变异,合作社的快速发展将面临严重打击。
对此,李国祥表示,山东、天津等政府部门正在积极寻找“能人”返乡治村。 但是,这种模式依赖于“有能力的人”的公共信服力和道德诚信,而且封闭性差还容易引起超范围筹资、滥用资金等问题。
目前,建设村庄的集资范围仅限于本村人员,投资以本村公司经营的产业项目为主,两者都具有一定的封闭性,但也应观察可能出现的资金管理问题。 李国祥也表示,随着资金量的增大,如果合作社不规范操作,控制封闭性,就容易出现问题。
另外,《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了解到,在建设村,农旺协工会既没有专业的财务人员,也没有专业的财务管理能力,只是以流水账的形式进行财务管理。 关于农旺合作社的管理模式,没有实现专业化的管理运营。
农旺协会一位负责人金瓯对记者表示,他们已经意识到管理问题,近期将引进专业财务人员和管理人员,按照规范的财务和管理制度规范合作社的运营。
但是,对农村地区来说,引进专家并不是件容易的事。 随着建设村专业化的迅速发展,人才短缺问题突出。 建设村文件的朱宗虎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说:“村里的招聘工作进行了很长时间,但农村的环境对人才没有吸引力,工资高也没用。” “农村的就业环境多而复杂,人情关系固化。 这些不容易处理。 只能想办法尽量挽留从本村毕业的大学生。 ”
另外,建设村还应该考虑通过投资方法,组织专业合作社。 农民合作社多为小规模经济组织,试图处理农产品(行情、问诊)市场竞争力问题,并无明显特点。 已有个别地方在联社注册,聚集多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整合企业品牌,统一营销。
记者了解到,农旺合作社与其推动的各产业组织的关系实际上是通过不同的途径实现联合的。 建设养殖专业合作社、栽培专业合作社以及沙场、水电站和农旺合作社在法律上只是投资对象和投资者的关系。 由于农旺合作社与上述机构法人重合,对外将沙场等统称为合作社旗下的产业。
资本下乡vs内置金融
最适合土地流转的“道路”是什么? 国内已经进行了自发的探索和实验。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通过整理发现,从目前国内土地流转的探索实践来看,主要包括“内生式”和“外部资本撬动”两大类。
几年前就开始探索的益阳模式,充分借助了资本的力量。
据新闻报道,湖南益阳市从2009年开始探索土地信托转移模式,以“政府信托”的方法总结农户分散的土地转移,以合同方法租赁给农业企业和大户,是政府发挥“中介”作用的模式,通过这种方法,双方过去经常在土地转移中
益阳当地一位官员对媒体表示,“益阳模式”有三大优势。 一是通过“三角形”关系形成更稳定的土地流转合同关系,受农民将承包经营权信托政府后擅自退出的制约。 二是政府作为中介,积极发挥整合项目、提高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等功能三是可以保障多方面的好处,特别是农民的好处,而且这种信托关系可以继承,具有稳定和长时间的特点。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益阳模式”也有隐藏的隐患。 随着土地收益的提高,与土地相关的纠纷越来越多,在土地流转中如何解决各种矛盾,从体制机制上保障农民权益? 经济波动中很多农民工可能返乡,如何处理他们隐藏的失业和生活保障问题? 如何处理流转费用过低的问题? 如何防止融资造血功能的缺失?
值得观察的是,益阳似乎也意识到了已经存在的问题。 据总公司报道,益阳市相继出台了一点对比措施,其中一个重要文案就是土地确权。
长期致力于土地转移研究的“三农问题”专家王世渝致力于资本进入农村。 《南方周末》引用王世渝的话,这样说:“只有知识和技术到农村去,才能带走新的种植、经营、管理模式。” 资本下乡,瓶颈就在土地制度上。 处理土地问题,与订单农业、土地租赁、土地入股等以前流传的模式相比,“信托是最好的做法”。
王世渝看着全世界的土地制度,认为“土地信托流动是中国目前环境最好的模式”,他致力于资本下乡推进农业产业化,助力外部金融。 在他看来,应该推进包括银行、信托、证券等各种金融服务在内的整个农村全面金融服务体系制度的建立。
现在,资本的鳄鱼们对土地流转表现出浓厚的趣味性。 “中信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合信托计划1301期”已于年10月10日正式成立,委托对象为安徽省宿州市垃桥区人民政府,相关可流转面积5400亩。
同样在2009年,“三农问题”专家李昌平在河南省信阳市邗堂村开始试验另一条完全不同的土地流转路径。 在处理“农地流向谁、如何流动、钱从哪里来”的问题上,李昌平主张仿照台湾地区农会制度,首先通过“内置金融”在村内处理。 村庄建设模式在某种意义上也属于村社的资金援助,即“内生机制”。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观察到,“内生机制”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村干部等领导的道德自省和执行能力。 如何建立比较有效的监督制约体系尤为重要。
这几年,农村合作社在国内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公开数据显示,全国数量年底超过68万家。
但是,李昌平向《每日经济信息》记者介绍说,从2006年开始允许国家组建资金援助社,但截至去年7月只批准了49家。
“乱窜”会引起流转纠纷
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一些负面的例子。
据中国之声《信息纵横》年1月23日报道,从年初开始,江苏省盐城市亭湖区内农民资金合作合作社的人相继去了钱空,许多储户的存款也无法兑现。
同时,外来社会资本进入农村时,也会出现农户利益得不到保障的问题。 《每日经济信息》记者此前独家报道称,曾经的“先进典型”山东枣庄市阴平镇银苗粮食种植专业合作社及其理事长邵长宝,背着1090亩土地抵押贷款跑路。
“大企业”邵长宝成为当地土地抵押贷款的“跑路第一人”。 留在他身后的是80万元农民工资、300万元土地融资债务,以及被银行扣押的金陵寺村1000多亩土地聘用权证。
农业部官员此前在接受《每日经济信息》记者采访时表示,与工商公司长期、大面积租赁农户承包地“非农化”和“非粮食化”问题相比,多年来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加强土地流转管理和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流转主体地位等政策要求
对此,李昌平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外来资本不会真正考虑农民利益。 他认为,今后中国农村土地流转应主要依赖于内置金融方法,限制外部金融资本的进入。
中国人民大学农村快速发展研究所所长严瑞珍对《每日经济信息》记者表示,在市场经济下,任何主体都不容易消除农地经营的风险问题,但首先必须造福经营主体,获得金融、技术等方面的支持。
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委员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政策决定》表示,要吸引公司工商资本到农村,快速发展适宜的养殖业,防止资本非农化生产。 近日发布的中央1号文件显示,在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长期保持一定状态,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的基础上,稳定农户承包权,激活土地经营权,允许承包土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抵押融资。
在此之前,陈锡文中农办公室副主任也表示:“很少有人去农村租赁土地继续种植粮食。 大量土地出租后,非粮食化、非农化的现象必须得到抑制”。 土地流转有规则,需要底线。
标题:“建设村的探索与困惑:土地流转模式路在何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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