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53字,读完约1分钟
上海市政府信息办公室今天召开了市政府新闻发布会,上海市卫计委党委书记副主任黄红介绍了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上海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案),决定了上海从今年3月1日起实施单独子女政策的相关情况。
当前,上海在转型快速发展中面临着户籍人口生育水平过低、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提高、人口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 因此,必须修改《条例》,相应调整本市的生育政策。
《条例》修订的第一个文案有两个方面。 一是将单独夫妻可以生两个孩子的规定从农村居民扩大到全市户籍人口。 《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第二款第三项已经规定了在本市农村单独夫妇可以生两个孩子。 《条例》(修正案)修订了《条例》第25条,确定了一方为独生子女,一方可要求安排上海市户籍的夫妇另生一个孩子。 二是部门名称相应变更。
标题:“上海下月起实施单独两孩政策”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123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