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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近日公布了《国有企业改革30条》。
根据湖南省委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意见》,湖南省从2009年开始全面启动深化国有公司改革的新事业,对国有企业改革进行分类推进,到2009年实现了改革目标。
据了解,此次改革中,湖南将国有公司分为公益、功能、竞争三大类,其中对竞争类国有公司,按混合全制经济的要求开放。
关于国有公司员工持股问题,湖南省公布了新规定。 国有资本准备退出或者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国有资本处于相对控股或者准入地位的,以及对创新型、研发类、基金类国有公司,允许公司职工持股。 (据本社电) ( ) ) ( ) ) ( ) ) ) ( ) ) ) )。
标题:“湖南推“国企改革30条”部分国企员工可持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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