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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财政部下发了《中央财政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这笔专项资金包括中央财政对廉租房、公租房、城市棚户区改造的3笔补助资金,今年共计1158亿元,比去年增长14.3%。

根据该法,这笔资金将根据要素法分配到各地。 根据各地区年城镇低收入住房保障家庭租赁补贴户数、公共租赁住房户数、城镇棚户区改造户数三个因素,匹配相应权重,按各地财政困难度分配。

根据《办法》,省级财政部门分配资金时,可以向安居工程任务繁重的资源枯竭城市和三线公司比较集中的城市倾斜。

为了确保各地报告的项目的真实性,各省财政专家对当地3个以上的地级市(包括省直管县),至少提取20%的数据。

为了确保资金及时下放,办法要求各省财政厅在每年5月31日前,与居住部门一起一次性下达市、县财政部门。

中央财政城市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是财政部按照以往廉租房和公租房的合并,合并原中央配套城市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形成的新专项资金。

在今年的中央预算编制中,首次将中央到地方的特别转移支付预算细分为具体项目。 财政部公布的中央财政预算报告显示,与其他专项相比,与1158亿元保障房专项资金数额较大的所有专项资金增长6%的速度相比,保障房专项资金增长较快。

“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 将按因素法分配资”

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张锋介绍,廉租房和公租房都是租赁型保障部房,住房保障诉求与供给是一个动态过程,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保障部房与保障对象不一致的情况。 两者并立,有助于政策的联系,也可以不引起混淆等问题。

“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 将按因素法分配资”

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王朝才向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介绍说,整合类似的特别转移支付资金是特别转移支付改革的一个方向。 由于中央向地方的特别转移,分成各地后,金额实际不大,过于分散,整合不利于统一的资金,可以形成一定规模的利益。

“中央安排保障房专项资金1158亿 将按因素法分配资”

根据因素法分配资金类似于常规的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法。 但是,一位业内人士表示,根据因子法进行分配并不能完全消除“走部钱进”的问题。 未来在资金分配规则方面,必须更加公开、透明。

除了上述专项资金外,中央财政除了对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补贴外,还包括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保障性住房配套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这是“基本建设”专项资金的一部分。

今年全国“两会”期间,财政部长楼继伟坦率地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的实务报告中指出,特别转移支付从目前的220个项目压缩为150个项目,这项业务并不容易。 还有一个相似的优点调整问题,但是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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