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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所有“混合”的形式并不困难。 困难在于,在“混合”的过程中如何创造新的机制,发现新的机会,避免“改革大跃进计划”的萌芽
自中石化宣布试点水混合全制改革以来,广东、天津、湖南、贵州、河北、重庆等地也相继提出了推进混合全制改革的路线图、任务书、时间表。 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着力点复制,自上而下推进混合所有制的改革已成为大势所趋。
从目前一些地方提出的改革方案来看,基本方法是以混合全制公司的比例作为改革的考核指标,进而提出确定准入比例的要求。 河北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在2至3年内完成70%以上的二级公司股权多元化改革任务。 重庆计划5年内使8成以上竞争类国企实现混合所有制的广东省计划年混合所有制公司户数比例超过60 %……确定的数据指标,反映了地方政府积极推进改革的决心和执行力。
但是,正如这些省的领导所说,明确全部制“混”的形式并不困难。 困难在于,在“混”的过程中如何融合新机制,发现新机会。
习总书记对此反复强调,关键在细则,成败也在细则。 数量和目标不是要点,确定混合全制改革方向后,下一步是选择试点,制定具体的规则和程序,探索混合全制改革的实施细则,保证在制度和法律框架下规范运行,而不是制定“改革大跃进计划”。 特别不应在改革浪潮中把国有资产变成谋取暴利的机会。 事实上,包括员工持股、经营者持股激励等措施在内的混合所有制改革,从20世纪90年代就开始探索,但未能制定系统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本身也显示出了其难度。
通常,“上下结合”改革的道路首先是“自下而上”。 允许基层积极探索,包括基层创新、发现问题、积累经验、总结解体等步骤,更是“自上而下”。 在确定方向、选择试点、制定规则、全面推进等自上而下的设计下进行推进,从而实现积极稳妥的全面改革。 今天,我们应该推进混合全制改革,多次重复这样的改革路径。
具体来说,要推进混合全制改革,首先需要探索和制定三条规则。 一、规定不同国有公司的职能,将国有公司分为公共政策性、特定功能性和通常商业性,建立不同的法律法规,进而设计不同的混合全制改革实施细则; 二是完善企业治理结构,总结国有董事会试点经验,混合国有企业董事会运行规则,建立较为有效的管理层选拔和激励约束机制,保证国有董事和非国有董事行为的规范化、长时间化,保证国有资产和非国有资产共同保值增值。 第三,完善和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书,新制定《国有资本以外资本参与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办法》、《国有资本运营企业和国有资本投资企业试行办法》等新制度。
“上下级结合”的推进路径在激发基层创新积极性、保护经济活力的同时,实现改革有序性,不致一蹶不振。 要顺利进行混合全制改革,必须多次上下合作推进,制度规范先行的做法论大致如下。 只有使“自上而下”的推进和“自下而上”的探索相互作用,才能取得新改革的巨大成果。
(作者是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所长、研究员)。
《人民日报》《年04月08日05版》
标题:“混合全部制改革要“上下结合”(新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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