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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以下简称“住建部”)再次被列入下一年度实务任务要点,《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修订草案稿)以下《草案稿》)于马年初再次签订《清爽合同》。 年、年两年,住建部都提出本年度内完成《草案》修订工作,并报国务院法制办。 但是,受强制缴纳、扩大缴纳面、用途监管等方面好处的纠结束缚,住房公积金的《修订法》连续两年未能如期完成。 《中国经营报纸》

“评论称住房公积金济富不济贫早该改改”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难以出台,原因有很多。 但是,在民众的普遍感觉中,这个制度现在变成了负面效应大于正面效应的“经济富裕贫困”制度。

一个是享受起点的不公平。 规定按工资比例缴纳,工资越高的人越享受补助金。 如果低收入者的公积金少,补贴也少,买不起房子,公积金几乎不能用。 加之民营公司就业人员所占比例较大,以及大量出现无工作岗位的自由职业者,住房公积金覆盖率越来越低。 在处理民众住房问题上,住房公积金制度只会加剧“强者恒强,弱者恒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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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制度缺乏刚性。 在基层社会,住房公积金除了公务员、事业单位、国企外,很多人都没听说过这个制度。 一家公司只扣除个人部分,但公司一分钱也不付,但我没见过哪个执行者强制缴纳。 另一方面,单点垄断型公司通过向员工支付住房公积金以高于规定的比例逃税,回避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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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管理不透明,抽屉太难了。 几年前的上海公积金大事件,已经给社会敲响了警钟。 公积金的管理本身就很费钱,公积金贬值问题又让人担心。 另外,根据规定,提取自己的公积金时门槛很多,最需要的时候往往不能指望。

总之,很多中低收入者的“购房难”没有被这个制度缓解,说明这个制度的作用不突出。 虽然住房公积金制度确实为一些人处理了一定的困难。 但是,由于制度设计存在先天不足,不能适应快速变化的社会,客观上形成了负效应大于正效应的局面。 因此,有必要改革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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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的方向,应该致力于两个方面。 一个是,要坚定不移地多次公平。 我认为,为了确保更公平,有必要像“三险”一样,强制推进“个人和公司的共同缴纳”,纳入社会统一。 即任何类型的公司都必须统一定时,按职工人数和规定比例向政府缴纳住房公积金,由政府汇总,在打破身份界限的基础上,为法定民众开设住房公积金账户。 用统一的力量,人为平准公积金的乐趣起点二是公积金管理更透明,提取录用更方便。 要让个人账户对本人公开,即使采用该笔钱买不到房,也要让本人看到自己账户里有多少钱,扩大招聘范围,这样取现更方便,各账户更容易生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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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尽快使住房公积金摆脱“经济富裕贫困”的状态,并不一定是缺乏方法。 如果政策制定者能够站在摆脱既得利益,保护最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立场上,那么这个恶毒多年的政策,可能早就进行了改革,受到了人民的欢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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