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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合债已经不再单纯和“中小型企业”绑定出现。4月25日,山东省国资委牵头发行的“14鲁国企
集合债务不再单纯地与“中小企业”联系在一起。 4月25日,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导发行的“14鲁国企业债”,标志着第一批国企集资上市。 14鲁国企业债务募集凭证显示,该集合债务由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导3家山东省国有公司发行,总额6亿元,以3+3模式发行,前3年票面年利率7.5%,债券存续期第3年末发行人票面选择权与投资者的 14鲁国企业债务的发行是我国第一个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导国企打包发行集合债融资的例子。 招行证明显示,3家发行商分别为山东鲁华能源集团(以下简称“鲁华能源”)、山东交通运输集团)以下为“山东交运”)、山东盐业集团)以下为“山东盐业”),3家公司分别为2亿元 该集合债券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中诚信国际评级报告显示,此次发行的集合债项目评级为3a,高于3家发行主体的评级。 三家机构中鲁华能源和山东交通运输的主体评级分别为a+,山东盐业为2a-,但集合债务本身由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且担保主体为总资产规模超过2000亿元人民币的山东省能源集团有限企业(评级为3a )。 一位债权人表示,此次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发行国有企业集体债务,首要目的是降低公司融资价格,而且三家公司所需资金规模也比较有限。 这是因为集体债务的发行很容易理解。 但是,另一位债权人告诉《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从4月份的债券发行情况来看,最终簿记阶段7.5%的票面利率低于预期,当然也略低于单一公司的发行价格。 他还表示,债券发行具有计入税前债券利息,税前支付,计入价格的税盾特征。 通常,发行集合债的都是中小企业,规模比较小,而且中小企业面临着银行信贷额度限制、融资价格高的困扰,而地方大型国企正是占领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原因。 此次总资产超过60亿元的3家国有企业由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大型国有企业担保发行国有企业集合债实属罕见。 有关人士表示,此次集合债发行是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创新融资项目,此次国有企业集合债原定于今年下半年发行,但由于今年下半年市场资金价格持续上涨,原定的13家鲁国企业债至今未发行 募集凭证显示,此次债券融资的6亿元中有3亿元用于3家企业接受技术改造,另外3亿元用于补充运营资金。 “从资金用途的角度来说,银行贷款对资金录用用途的监管很严格,但债券融资很灵活。 ”据某相关人士介绍。 但是,由于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牵头国有企业进行融资,一些业内人士怀疑资金用途有可能“偷龙变凤”。 “并不一定是国有企业缺钱,也可能是为小平台企业融资的便利。 ’债券承销人对这种方法没有疑问。
标题:“山东开国企集合债先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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