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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领导。 我一成为普通干部,就不知道具体情况。 》江西省九江修水县计生委办公室负责人5月19日下午拒绝了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采访。

但是,修水县推进部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的回应,从侧面证实了这一现象确实存在,但是否与报道中的事实一致,暂时还不得而知。

5月19日上午,据某媒体报道,修水县人口计划生育委员会为征收社会抚养费向县公安局支付费用,迫使公安拒绝未支付社会抚养费的超出生婴儿加入户籍。

据媒体报道,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和县公安局之间存在不成文的“协议”,每征收一人的超出产社会抚养费,就会给予县公安局200元至400元不等的“上户费”。 这笔费用随后被有关部门负责人称为支持公安局计生工作的“赞助”。 据信息,该县乡镇计生办公室向公安部门划拨“上户费”100多万元,几年达到数百万元。

“计生费用去向之谜”

对此,政府迅速做出回应,据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介绍,修水县迅速成立了由县纪委、县审计局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并于19日开始对媒体反映的情况进行全面调查。

“县已经停止征收社会抚养费和捆绑户籍,今后新生儿上户将严格按照国家政策操作执行。 ”上述联合调查组负责人5月19日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没有明确调查工作是如何进行的,结果是什么时候发表的。

公众为什么反应这么大? 由于社会抚养费在户籍上有“束缚”,这就意味着计划外出生育的婴儿必须向计划生育部门交纳社会抚养费后,再用缴费说明才能定居。

“公安在超出生婴儿的上户严格检查,年末可以从各乡镇得到‘抽查’。 ”当地的一位相关人士告诉媒体记者,记者也从修水县各乡镇公安局得到了同样的回复。 超出生婴儿必须缴纳社会抚养费才能进入户籍。

针对部分乡镇向公安支付“上户费”的现象,修水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陈小岱表示,“上户费”的说法不准确,不存在超生子女人均“200元至400元”的提成,计生委和公安局也没有签订协议。

根据官方解释,“社会抚养费收取比较困难,工作时如果发生口角,公安将维持秩序,为计生执法保驾护航。 乡镇派出所支持计生业,有时加班。 乡镇在年底前统一考虑”。

对此,上述调查组负责人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调查中发现的情况和问题,将在第一时间得到调整; 涉及违规的,一定要认真解决。 ”(孙小林李艳霞)。

标题:“计生费用去向之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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