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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到年

6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 到了2010年,要基本完成预算管理改革、税制改革、中央地关系调整三大重要任务。 到了2020年基本建立现代财政制度。 整体方案全文目前尚未公布。 7月4日,财政部部长楼继伟接受媒体采访,进一步说明推进新一轮财税改革的道路。 其中,中央地关系调整的定位必须在年中就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改革基本达成一致。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副所长刘尚希在接受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中央地方权力调整多而杂,鉴于国家治理的比较有效性,必须在事权划分的依据和标准上达成共识。 如果没有共识,就事论事,就会陷入“讨价还价”之争。 “中国地区差别化很大,过度的权利和集权不好。 ”他说。 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省级以下政府财政体制的调整,多如1994年分税制,通过“增加基数、带动增量”来保证地方积极性,推进改革。 接受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多位财税专家表示,新一轮财税改革不像1994年那样“只动增量”,而是系统调整经营权,分配相应财力。 虽然呼吁 多年的明确权利,但1994年以后没有明显的调整。 楼继伟在上述解读中表示,将国防、外交、国家安全、全国统一市场规则和管理相关的一些事项集中在中央,减少委托事务。 的公共服务确定为地方事业权的中央和地方共同事业权。 1994年分税制改革方案将国家安全、外交、国防、国民经济结构调整、区域快速发展调整、宏观调控的实施等确定为中央事务权。 一位地方财政系统官员在21世纪的经济报道中表示,目前只是确定司法方面的事权会上升,其他基层政府承担着很多教育、社会保障等共享事权,未来如何还不清楚。 事权划分也有困难。 刘尚希指出,进行事权调整不是财政部,也不是国务院可以决定的,因为它不仅是政府行政机关的事权调整,例如司法等其他国家的职能也面临调整。 除了协调中央和地方的关系外,省以下各级政府的关系也可能需要调整。 例如缉毒、反恐等涉及国家安全保障的问题,边境政府承担了比较多的责任,将来会越来越由中央承担吗? 教育的话,现在基层的县市政府负有很多支出责任,需要统一到省级政府等吗? “所有行业的事权都需要重新考虑。 ”他说。 楼继伟表示,在中央地关系中,收入划分改革必须在相关税费税制改革基本完成后进行。 另外,要建立与事业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需要将指标量化,形成有共识的方案。 根据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新的改革目标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 根据中央的安排,到了年,就事权和支出责任的划分改革基本上必须达成一致。 刘尚希指出,光就事论事,就某一行业的事权而言,如果在各级政府之间进行划分,就有可能陷入“讨价还价”的没完没了的争论。 需要站在国家治理比较有效的立场上,就事权划分的标准和依据达成共识,构建现代化的治理框架,然后调整事权。 目前,中央配置的众多事权中,大多由东部省份自行承担相应资金,中央财力越来越向中西部省份倾斜。 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术研究院研究员杨志勇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表示,希望1994年进行分税制改革,形成“一级政府一级事权”的格局。 在难以明确划分事权的情况下,保证事权的明确性和稳定性尤为重要。 只有这样才能发挥各级政府的积极性,不要过多地干预。 (/h/)业务权划分)量化指标,形成共识的方案(/h/)财力划分)系统调整还是“动态增量”? 关于财力划分,楼继伟在解读方案时表示,在现有中央地方收入结构基本不变的前提下,根据税制改革的推进情况,进一步梳理中央和地方的收入划分。 收入划分调整后,地方形成的财力缺口由中央财政按税收返还办法处理。 目前税制改革还在进行中,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还有待进一步扩大,资源税只在部分省市试点,资费税尚未开放,房地产税出台了人均优惠的立法。 这些积分税费改革后,政府财力如何变化,目前还没有确切的数字。 楼继伟提到的“税收返还”并不是什么新鲜词。 1994年分税制改革中,为了调动各省改革的积极性,改革是保证各省现有的财力结构不变,即只根据1994年各省财政收入的“基数”,就未来财力的增加量重新调整中央和地方的分配比例。 这个“基数”通过“税收返还”来实现。 这种税收返还,有点像转移支付; 1994年,由于东部省份财力优于中西部省份,东部发达省份获得的税收多于中西部省份。 这曾被许多财税界专家批评为公平不合理。 接受世纪经济新闻记者采访的财税专家大多表示,新财税改革涉及的税收回流应该不是1994年的“基数”概念。 刘尚希也表示,各省的财力状况需要根据事权调整的结果进行匹配。 调整后,如果地方的事权变少了,就不需要那么多财力。如果事权没有减少,可能就需要再增加一些财力。 但是,从地方实践来看,“动增量”的模式似乎被广泛使用。 正如山东去年进行的省以下财政体制改革一样,改革的基本第一条是“存量不动、增量调整”,只是保证了省市县的既得权益,调整了财力增量的分配结构。 但是,山东省的财政体制改革并不涉及事权的调整,变动集中在财力配置上。 对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前的旧体制略作改革,理顺省以下财政分配关系,降低省级税收,健全相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构建省级和市县财力同步稳定增长的框架。 山东省财政厅长官克格勃表示,此次改革,在尽量放任基数、保存的情况下,除部分区际公司税收外,现行体制省级共享税收均下调至市县,作为市县财政收入,“属地征收管理、 按年结算数推算,此次省级收缴税收达251亿元,占省级税收的68.6%。 一位市级财政局相关负责人对21世纪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财政体制有一定惯性,在调整所辖政府财力关系时,多采用“动增量”的改革,以保证所辖政府的积极性。 他进一步表示,关于市级和区县级政府之间的财力关系,基本将在3~5年内进行调整。 各区县提供公共服务产品的能力差异很大,需要市级政府统一财力。 但是,市级政府在调整时,无论该区县是否有人事变动,基本上如果保证现有库存财力的统一力度过大,财力雄厚的区县可能会失去部分积极性,是双方都不愿看到的结果。

标题:“财税改革难题:央地财力调整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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