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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网站昨日发布消息称,中央财政加大税收优惠和奖补政策支持力度,引诱社会资金回流“三农

财政部网站昨日公布,中央财政加大税收优惠和鼓励补助政策支持,引导社会资金回流“三农”。 其中三项措施包括加大县域金融机构对农业相关贷款增量奖励政策的支持力度,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实施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财政部引用央行数据称,年末全国涉农贷款余额20.8万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18.4%,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长率高出4.5个百分点。 财政部此前公布的数据显示,2009-21年,全国涉农贷款余额分别为9.1万亿元、11.8万亿元、14.6万亿元、17.6万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32%、29%、24%、21% h/]年涉农贷款增速比各项贷款平均增长率高4.5个百分点,但涉农贷款增速已经连续4年下跌,从2009年32%的增长率下跌至去年的18.4%。 央行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包括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在内的小型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新增1597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471亿元。 去年一季度,农村金融机构贷款比去年同期增加2068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1384亿元。 农业贷款增长率下降的背景是农村金融机构不良债权压力的增大。 银监会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农商行不良债权余额为795亿元,比去年同期增长30%。 不良负债率为1.68%,远远超过城商行和股份制银行的0.94%和0.92%。 今年一季度农商行的不良债权余额是一季度的374亿元的2.13倍,是一季度的299亿元的2.65倍。 另外,今年一季度,全国农村信用社不良债权余额也达到3789.7亿元,不良债权比例为3.9%,这一比例不仅高于股票银行和城商行,也高于农商行。 为了加大对县域金融机构农业融资增量奖励政策的支持,财政部对农业融资平均余额超过15%的县域金融机构,按照增量的2%给予奖励,每年支付20.90亿元的奖励资金。 年,中央财政将山西、福建、海南、重庆、贵州、西藏、青海等7个省(区、市)纳入政策试点范围。 政策迄今已覆盖全国25个省(区、市),包括所有粮食主产区和大多数中西部地区。 并参照中央财政从2009年开始对天津、辽宁、山东、贵州相应的小额贷款企业实行涉农贷款增量奖励政策。 年,中央财政向4个省(市)的小额贷款企业支付奖励资金2519万元。 在完善农村金融机构定向费用补助政策的基础上,对符合条件的村镇银行、贷款企业、农村资金互助社等3种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基础金融服务薄弱地区的金融机构网点按照贷款平均余额的2%支付补贴,年补贴资金41.05亿元 与此同时,中央财政还实施了农村金融税收优惠政策。 对金融机构小额农户贷款( 5万元以下)的利息收入和保险企业农业保险保险费收入免征营业税,按应纳税所得额90%计算,对农村信用社、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和县域以下法人农村合作银行、农村商业银行继续实行3%的营业税率。 对符合条件且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足10万元(含)的小型微型公司,从所得中扣除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扣除公司所得税20 )后征收。 除财政政策外,货币政策也很给力。 今年4月和6月,为了引导信贷资源流向“三农”,央行两次下调了方向。 年一季度,央行还累计发放了再贷款1000亿元,其中支农再贷款500亿元、小再贷款500亿元的融资政策。

标题:“涉农贷款增速四连降 财政奖补发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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