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597字,读完约1分钟

原标题:中新网杭州8月1日电(见习记者张骏) 8月1日报道,浙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12.5%,至目前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为12.5%。 非全日制就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调整为13.5元。

调整后的最低工资标准分为1650元、1470元、1350元、1220元4个阶段,非全日制就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调整为13.5元、12元、10.9元、9.8元4个阶段。 与现行最低工资标准相比,平均增长幅度达到12.5%。

据当地媒体报道,杭州市区、余杭区、宁波市区、温州市区等为第一阶段的萧山区、富阳市、余姚市等为第二阶段; 淳安县、临安市、建德市等为第三级; 平阳县、苍南县、文成县、泰顺县等为第四级。

浙江省人社厅劳动关系处处长郑益群告诉记者,这一划分不是人社厅规定的,各市根据所铁县(市、区)经济社会快速发展水平、居民生活水平和用人单位负担能力等现实情况,选择明确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浙江省人社厅方面认为,此次调整是为了切实提高低收入者特别是生产现场职工的工资水平,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另外,据不完全统计,进入年后,全国共有重庆、陕西、深圳、山东、北京、上海、天津、山西、青海、甘肃、云南、四川、江西、贵州、内蒙古等15个地区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中新网报道,调整后,从最低工资标准的绝对数来看,全国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最高的是上海,分别达到1820元和17元。 (完) )。

标题:“浙江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12.5% 时薪调至13.5元”

地址:http://www.cywsjsjd.com/xinwen/907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