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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购保险过分强调网络思维,依赖高收益率的保险费,大规模下调后,网购保险可能会变成另一种景象。 ” 进入今年以来,网购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以较高的收益率在网络行业“收到的商品非常丰富”。 但近来,理财型产品的“退保热潮”在多家保险公司的官网和淘宝网店相继上演。 8月26日晚,珠江人寿发布公告称:“为了更好地为客户服务,从8月26日晚21点开始,我们的服务系统将进行更新升级工作。 ”据悉,“升级”期间,珠江人寿官网和天猫旗舰店无法购买任何保险产品。 与珠江生命体情况相似的是国华生命体和弘康生命体。 在发布新闻之前,有一个多星期的时间里,三家寿险企业的“系统升级”没有完成。 进入月球,越来越多的保险企业开始纷纷下架网络销售保险理财产品。 包括泰康人寿、阳光保险、长城人寿在内的许多寿险企业的官网和天猫旗舰店都不再出现理财型产品的痕迹。 一位保险领域人士对资产管理周报( lczb )记者表示:“以前,各保险公司之间已经需要监管层在网络销售业务部分加大监管力度,市场实际上早就被看好了。 理财型产品必须保证7%的收益率,并向平台支付一定的费用。 保险费规模很快,但其中风险太大,监管收紧是迟早的事。 (/h ) ) )网购的理财保险受到干扰)/h ) ) )网购的理财保险成为了这次退保热潮的“主角”。 据现有媒体统计,除昆仑健康、东吴人寿、前海人寿、利安、吉祥5家保险企业网站有理财型保险产品销售外,其他保险企业网站的理财型产品基本尚未上市或处于无法购买的状态。 “这次的首要交易是短期万能保险产品。 保监会最近对部分保险企业的销售行为进行了梳理,发现部分保险企业存在违规销售,过分夸大了收益率,没有履行风险提示义务,因此进行了一些整顿。 但是,大部分保险公司都是自己调整产品。 ”一位新闻工作者向记者介绍说。 据悉,已全部停止网络销售业务的国华人寿、珠江人寿、弘康人寿3家保险企业,在年上半年通过网络销售渠道获得了较高的保险费收入。 上半年网购保险费规模排名中,3家公司分别排在第1、第3、第9位,保险费规模分别为16亿、9亿、3亿,网购比例分别为15.22%、21.83%、12.84%。 对于暂停网络销售业务的问题,三家保险企业的工作人员给出了基本相同的回答。 “由于系统更新和维护不能投保,所以老客户的理赔、退款等业务不会受到影响。 ” 迄今为止,珠江人寿和国华人寿通过理财型产品在网络销售行业中“出名”。 年2月,珠江人寿推出“汇胜1号”元宵节特别供应版产品,并于2月14日-16日公开发售。 2分多钟内3亿8000万元的保险理财产品宣告售罄,成为国内销售速度最快的保险理财产品之一。 但是,国华人寿在去年的“双十一销售节”期间,同样创造了“10分钟内卖出了亿美元”的记录。 其中一个财富科技商品又创下了4.6亿元的单品记录。 今年3月,国华人寿再次与阿里巴巴合作推出“娱乐宝”,引起市场关注。 同样“被击中”的是弘康生命体。 目前,弘康生命官网上可以看到弘康零限b项、弘康慧财形双全险两种产品。 分别为万能保险和投资保险,收益率为4.85%和6%,但都不能购买。 迄今为止被列为醒目位置的收益率为7%的“理财日”系列产品已经被淘汰。 针对“监管层停止弘康人寿网络销售业务”的问题,弘康人寿相关人士表示:“弘康人寿网络销售业务的停止是正常系统的维护和升级,企业的“我的账户”功能在公布期限内,因此保险 每月18日、28日是企业的时间节点,通常新产品和业务会上市,但会发生这种情况。 与监管层无关。 ” 但是,超过一周的“系统维护和升级”已经引起业界的关注,市场上也有三家保险企业因销售失误被保监会告知“请去喝茶”。 一位保险公司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网购保险过分强调网络思维,依赖高收益率、无视保障本质的行为已经被监管层厌恶。 此次大规模下调后,人民对网购保险的评价可能会是另一番景象。” 中小型保险公司受到冲击 对许多中小型保险企业来说,网络销售理财保险是近年来业务拓展中的另一“蓝海”,但近期的下行热潮,足以影响网络销售理财保险。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50家人身保险企业开展网络销售业务,比一季度末的47家公司增加3家,50家人身保险企业通过网络渠道销售的年化规模保险费达到102.11亿元,其中,二季度的保险 网络销售保险费收入占领域总保险费收入的1.33 % 一位领域的分析人士告诉记者,“目前网络销售渠道的保险费收入占保险费收入的比例很小,但考虑到大型保险公司分保费吃的情况,网络 另一方面,大型保险公司对网络销售业务的依赖性相对较低,理财周报dm理财统计数据显示,网络销售保险保险费收入中,本人寿为0.03%,人保健康为0.02%,平安人寿和国寿股份几乎为0。 据悉,今年4月,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规范人身保险企业网络保险经营相关问题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其中,应当确定偿付能力充足率维持在150%以上的寿险企业可以开展网络保险业务,并明确保险产品的属性,不得承诺充分履行本保险收益的保证和风险提示义务。 迄今为止,对于高现金价值产品,保监会也规定了偿付能力充足率不得低于150%的底线。 对未来网络销售保险的监管可能不仅仅是偿付能力。 公开资料显示,截至一季度末,弘康人寿还款能力充足率达到318%,同样是在此次下册热潮中首当其冲。 保监会目前正在抓紧起草制定互联网保险业务的监管办法,研究监管政策,鼓励快速发展的互联网保险监管领导小组近日也成立了。 (/h ) )监管紧缩影响了许多中小保险公司网络销售产品的设计和推广,依赖高收益的网络理财保险提高保费规模的途径将进一步受到限制。 日前,与弘康人寿亲近的人向资产管理周报( lczb )记者表示,弘康人寿目前正在设计低费率、以保障为第一功能的人身保险产品,计划从9月初开始通过网络销售渠道销售。 关于此前很火的“理财日”系列产品是否会继续上市,这些人表示不清楚。

标题:“网销理财保险遭遇集体“下架” 中小型险企压力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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