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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根据ST大陆公告,企业于2019年12月31日收到国家税务总局海口桂林洋经济开发区税务局2019年12月30日出具的《催告书(适用行政强制执行)》。 企业于年1月8日前缴纳自年1月1日起至年12月31日应缴纳的税款人民币4835.6245万元及其滞纳金,逾期未履行义务的,由本机关依法强制执行
标题:“*ST大洲:企业收到税务局《催告书》 催缴税款4836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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