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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ipo预披露反馈,监管集中在初审的规范性信任问题上
本报记者何晓晴广州报道
随着ipo考核步入正轨,在公开招股证书的同时,公开的初审反馈也首次出现。
11月24日晚,包括福建博思软件、新丽传媒、江苏花王园艺、三祥新材料、合诚工程咨询、无锡洪汇新材料和珠海润都制药在内的7家拟上市公司首次发布了预先公开的招股证书。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微博]发行监督管理部也同时公开了其第一份申请文件的反馈。
有一天,湖南金叶众望科技、深圳路畅科技、深圳和柯达精密、南通四方冷链装备、上海城地建设、厦门吉比特互联网、厦门吉宏包装7家公司率先公布。 迄今为止,此次重启ipo后,已有14家拟上市公司公开了初审反馈。
这项事业是在今年的ipo暂停之前开始的,但这次也恢复了正常。 根据相关要求,拟提前公开的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申请被受理后发表初审反馈意见。 25日,深圳证券公司投行项目经理对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说。 但此次背景略有不同,是新股发行制度大变革的前提。
11月6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等多份文件显示,ipo新规在独立性要求和资金募集的采纳监管方面发生了巨大变化。
一直以来,同业竞争、关联交易、独立性问题是多年来公司ipo被否定的首要原因,但这次的巨大变化,对许多ipo预定公司来说,是史无前例的巨大束缚。 这位投行项目经理说。
实际上,在最新初审反馈中,独立性要求、资金募集监管等明显淡薄,其考核重点也放在规范问题、信访问题等上。
25日晚,根据最新的ipo评审结果,在当天召开的年第191届发改委会议上,西藏华钰矿业、浙江朗迪集团首次提出申请。 浙江省的天达环境保护没有通过。
规范性问题首先出现
上述投行项目经理表示,目前拟上市公司股权要求和财产转移的审核工作主要需要明确、稳定、规范股权结构,股权准入和转让流程合法,股东是否为合格股东,股权准入真实
报告期内出资的新股的东东都要详细核查。 另外,在股权转让过程中,主管部门确认时,应关注是否有权限和是否有代办,是否有特别的好处安排。 另外,特殊身份的不适合持股(公务员、国有企业的干部不持有下属公司的股份等)。 这个项目经理说。
例如,浙江隆迪集团的审查意见中,审查委员要求发行人进一步证明没有将高文铭和干玲娟认定为共同管理者的理由。 另外,发行人还被要求在余姚朗迪空零部件厂、宁波朗迪塑料制品有限企业改制时证明集团资产量化、员工安置、债权债务解决、土地等资产处置等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目前是否存在纠纷和潜在纠纷
另外,根据福建博思软件当晚发布的反馈,在规范问题上,初审会首先于年10月提出,福建财政下属财税新闻中心将用华兴科技78%的股份购买发行人14%的股份。
证券监督委员会发行监督管理部在反馈中确定要求,企业证明财税新闻中心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上述股权增资过程是否履行了判断、备案等必要法律程序,对价是否公正,是否存在国有资产流失情况,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情况 另外,结合华兴科技的资产技术来源、业务情况等,证明发行人的资产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
另外,企业还必须证明财政新闻中心在此次股权增资前企业与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的关系,证明此次增资对企业生产经营、业务的快速发展有着具体的贡献。
年12月和年9月,对北京当地创业等机构和70多名自然人入股,反馈也要求证明引进上述投资机构的原因和资金来源的合法合规性,两个机构要求自然人或国有股东的股权结构,包括发行人及其相关人员、主要客户、主要客户、
另外,产权转移手续也需要完全、合法、合规,出资方的产权转移手续未完成的会影响发行条件。 对此,前述投行项目经理表示。
在对联合项目咨询的反馈中,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监督管理部也提出了上述问题。 一是去年8月,发行人工会持股情况清理完毕,前路桥总企业工会完全出售股份,监理企业工会多次将出资额转让给个人,或购买个人认购监理企业工会出资额的情况。
保荐机构、发行人的律师被要求核查上述出资额的转让或者认购行为是否符合监理企业工会章程,是否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是否存在争议。
关注业绩真实性的信
前述投行项目经理还对发行人新闻发布问题的审查表明,已经关注其业绩和增长的真实性、合理性、可持续性,严格防止虚增业绩和利润调整等行为。 例如,信贷政策放松、应收账款大幅增长问题; 费用的不当压缩等。
在财务操作防范方面,主要关注公司的财务报表编制是否符合会计准则的规定。 特别是审查关注跨期审查顺利业绩。 这个项目经理说。 财务数据是否符合供应销售和业务模式也是关注的焦点,例如农林牧副渔领域的收入确认、库存盘点方法备受关注。 这种公司的考核标准必须严格掌握。 因为比其他种类更容易操作业绩。
关于业绩的真实性,毛利率的合理性、会计政策对经营业绩的影响、前5位顾客、前5位供应商的质量、报告期内的新顾客、新供应商是否合理等也是重要的焦点文案。 项目经理说。
浙江省天达环保首发被否定后,一位评委指出,企业从相关燃煤电厂获得粉煤灰后,部分直接作为水泥掺和剂、缓凝剂销售。 为什么关联方不直接办理这项业务,发行人在这项业务方面是否存在合理性和重大依赖,未加工产品的毛利是否远大于加工产品的毛利,发行人是否与该项业务的主要客户有关联; 相关情况的公开是否充分。
另外,前文提到的项目经理强调,在报告期内变更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必须慎重。 虽然理论上可以调整,但预计调整后的会计政策、会计将比自身调整前更加慎重。 其中,折旧、坏账等重要会计政策预计需要与该领域进行横向比较。
有趣的是,在新丽媒体的反馈中,监管部门关注了这些。 招股书显示,当年6月发行1亿元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时,公布了经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审定(中瑞岳华审字【】第0041号)的年度财务报告,但招股书提供的年度财报与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多个项目有所不同。
对此,反馈要求推荐机构、会计师证明发行人两版经鉴定的财务报告差异较大的原因、调整是否符合《公司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发行人的会计核算基础是否薄弱的情况以及对此次发行发行的影响
标题:“IPO预披露 初审聚焦规范信披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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