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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新规则正式实施,不再有新的资金冻结
证券时报记者程丹
最近,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正式公布了迄今为止征求意见的完整的新股发行制度相关规则,自年1月1日起施行。 投资者认购新股时,无需预先支付小盘股直接以价格发行,另外发行审核更重视新闻披露的要求,发行公司和保荐机构需要承担越来越多的义务和责任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相关规则包括:修订后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以及新制定的《关于初次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淡化即期回报的指导意见。
年11月6日,为适应市场逐渐稳定良好的条件和环境,进一步增强市场活力,积极稳定、修复、建设市场,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恢复新股发行工作,取消新股认购制度,简化发行审批条件,强调新闻公开要求,强化中介机构责任, 目前,因市场异常波动而暂缓发行的28家企业完成了新股发行。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表示,自上述4条规则和意见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共收到100多份书面意见和建议。 对市场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逐一进行了分析研究,提出了吸收和解决的意见,总结起来,第一包括以下几点。 一是采用股权完全收购解决的建议,允许经销商按照事先公布的方式向其他参与收购的投资者出售股权,从而体现《证券法》关于承销商是否应当首先向投资者出售股权的大致情况。
二是通过完全采用现有报价剔除机制的建议,如果最高申报价格与最终明确的发行价相同,剔除率可以不到10%,以免出现部分投资者从同一报价中剔除的不公平情况。
三是采用加强独立性和募集资金采用新闻披露的建议,修订了招股书准则,增加了相关情况的披露要求,进行了细化。
四是完全接受即期回报补偿机制新闻披露要求的建议。 在募集股份证书的指导方针中,增加了即期回报拆解的前提、参数的设定、计算过程等披露要求。
另外,为了落实相关改革措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修订了主板和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证书的指导方针,确定了保荐机构先行支付的约定和弥补即期回报的约定要求。
证券监督委员会强调,此次完全新股发行制度是在核制度下,为配合此次新股重新发行而出台的改革措施,体现了注册制改革的精神,但并未开始实施注册制。 下一步,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根据全国人大授权决定和国务院具体实务安排,抓紧制定注册制改革合作规则和各项准备工作,积极稳妥地推进注册制改革。 与事业进展和后勤情况相关,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将立即向社会公开。
南方基金首席战略分析师杨德龙表示,新股发行新规取消新股认购预缴将有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避免前期新股认购冻结资金对市场利率造成影响。 而且,市场价格的销售方法不变,可以提高投资者对二级市场股票的配置比例,都是好的市场举措。
标题:“IPO新规正式实施 打新不再冻结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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