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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日,北京12月28日电记者从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相关报告获悉,刑法修正案已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计划和年度立法实务计划。
在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期间,一些全国人大代表在议案中建议对刑法相关条款进行完全修改,包括增加规定吸毒的驾驶犯罪、发行职业高利贷罪、虐待儿童罪、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罪等。 关于强奸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引诱幼女卖淫罪、拒绝执行判决裁定罪、非法行医罪、非法进行避孕手术罪、受贿罪的规定; 对酒后驾驶犯罪进行立法解释,刑法应当平等保护民营公司等问题。
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关于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主席团向审议代表提出的议案审议结果的报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在审议意见中表示,对议案提出的完整刑法修改文案,法制实务委员会已经进行了调查论证,将本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听取有关方面的意见,在刑法修改实务中统一考虑。 其中有些文案提出法制实务委员会及时修改刑法的建议和法律解释的建议。
此外,根据该报告,对比代表关于修改公益事业捐赠法提出的议案,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认为公益事业捐赠法与慈善事业法密切相关,议案中提出的建议多为慈善事业法调整和规范化的复印件。 据悉,慈善事业法的制定已经列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由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 法律委员会、法制实务委员会将与内务司法委员会进行密切的信息表达,并将公益事业捐赠法的修改与慈善事业法的制定一起统一研究。 (完) )。
标题:“刑法修正案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立法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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