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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电力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国务院12月30日发表了《关于调整完全生育政策的意见》。 全文如下。

为了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重新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一方启动实施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以下简称独生子女政策),逐步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快速发展的决策部署,落实完整的生育政策吗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一、充分认识调整完善的生育政策的重要作用

人口问题始终是关系我国全面、协调、可持续快速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重要因素。 党中央、国务院多次综合决定人口快速发展,确立计划生育为基本国策,积极探索了符合我国实际情况的人口快速发展道路。 经过全党社会多年不懈的努力,我国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巨大成果,人口快速增长得到了比较有效的遏制,人口再生产型的历史性转折得到了比较有效的缓解,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和社会进步得到有力的促进,妇孺 广大人民群众做出了重大贡献,计划生育工作者付出了艰苦努力。 实践说明,从我国的基本国情出发,坚定不移地推进计划生育,既符合国家长远快速发展的要求,又符合群众的根本利益,是完全正确的,必须长期多次重复。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生育政策是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核心。 目前的生育政策是在长期的实践中逐渐形成的,随着人口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形势变化不断完善。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根据人口形势的快速发展变化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一)有利于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目前,我国人口稳定在低生育水平,15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总量开始减少,劳动力平均年龄不断提高。 老龄化速度加快,老龄化趋势明显。 在人口快速发展周期时间长、劳动力数量丰富、人口抚养负担轻的时期,尽快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有利于改善人口结构,保持合理的劳动力规模,减缓老龄化速度,增强经济快速发展活力。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二)有助于家庭幸福和社会和谐。 近年来,我国家庭呈现规模小型化、结构多元化的趋势,独生子女家庭和独居老人的比例上升,家庭生育、养老等基本功能减弱。 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有利于满足人民群众的期望,促进出生人口的性别平衡,提高家庭快速发展能力,统筹现有利益和长远利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三)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快速发展。 20世纪90年代初,我国进入了低生育水平国家的行列。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的提高、大众生育观念的转变,女性总生育率呈稳定下降趋势。 生育水平过高或过低,不利于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快速发展。 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符合人口快速发展的规律,有利于适度低生育水平的稳定,缓解人口总量在达到高峰后迅速减少的趋势,有利于中华民族的长期快速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二、正确把握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快速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实施计划生育基本国策,扎实有序地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人口总量是既定的计划目标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二)基本上。 一是整体稳定,确保政策实施过程的风险控制,避免生育水平发生较大波动。 二是城乡统筹,在城乡调整完整的生育政策,促进城乡一体化和区域协调快速发展。 三是分类指导,在国家统一指导下,各地从实际出发进行安排。 四是协调快速发展,统一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均衡快速发展,统筹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和可持续快速发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三)做法步骤。 根据人口计划生育法的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全面判断当地人口形势、计划生育事业基础和政策实施风险的基础上,制定单独的子女政策实施方案,并报国务院主管部门备案,由省级人大或其常务委员会依法修改或规定地方性法规,组织实施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三、重申基本国策——计划生育,扎实有序地推进各项事业

我国人口众多的基本国情没有根本改变,人口对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压力由来已久,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需要长期多次重复。 在调整完全生育政策的过程中,党政一把手必须主动承担责任,承担总结责任,要多次加强和加强计划生育的基层实务,多次采取较为有效的实务思路和做法。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一)健全就业机制。 提倡推行计划生育、依法管理、群众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进、长效实务体制综合管理,推进诚信计划生育工作。 发挥人口规划调控作用,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加强人口变动情况调查,完善出生人口报告制度,加快国家人口基础报库建设,实现婚姻、生育、户籍管理等方面的新闻共享。 要继续做好地区特别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做好再生育审批,提倡合理间隔生育。 加强对流动人口等重要人群的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的问题,严格控制政策外出生育特别是多子女生育,严厉打击违法生育行为。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二)完善的配套政策。 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判断机制,搞好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关联。 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优势导向政策,落实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的老年人支援制度。 妥善处理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保障、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问等问题。 搞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的优势导向与社会制约政策的联系,保持政策的认真性。 根据人口变动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三)做好促销诱导工作。 细致认真做好干部群众的思想工作,把思想认知统一到中央决定部署。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的作用,深入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普及倡导工作,重叠计划生育事业的巨大成果和新形势下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大力推进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重要作用。 加强正面引导,做好政策解释,积极回应社会关注,为政策实施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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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地要按照中央决定部署,加强统筹协调,确保全面生育政策调整扎实有序地实施。 重复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稳定和加强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互联网和队伍,严格实行计划生育工作一票否决制,确保责任所在、措施所在、投入所在。 国务院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地方完整生育政策工作调整的指导。 各有关部门要增强大局观念,加强协调合作,形成事业力量。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各地要贯彻落实这一意见,及时向中央报告落实情况,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将及时督促检查。

标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调整完整生育政策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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