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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数据的公布,立足我国基本国情,确定了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的方向。
国土资源部副部长、国务院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王世元在公布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第一个成果时,确定对农村土地采用制度改革、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实务会议、全国城市化实务会议、中央农村实务会议提出了任务要求。 立足国情,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要严格遵守耕地红线,确保现有耕地基本稳定。 承包经营权必须在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下转移集体建设用地必须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 城市化用地必须走节约集约的道路。 一切改革必须以保护农民的产权为核心。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应与经济社会关联度高,试点先行,稳步推进。 简言之,公有制必须多次重复,用途管制必须多次重复,农民利益必须维护。
国务院快速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刘守英认为,第二次土地调查数据的发布,加强了人们更全面地认识土地国情,积极稳妥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紧迫感。 紧迫感在于现行土地管理制度不够完善,建设用地外延扩张,土地因非市场配置、价格扭曲而被粗放利用。 一小块地方在“地”谋求快速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引发了地方政府的债务和潜在的金融风险。 土地利益分配不公积累了社会问题。 对此要积极有为,要用改革来处理土地行业的深刻问题。
农村土地流转制度改革必须平稳。 因为土地制度涉及我国最基础的政治经济制度,土地公有制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组成,土地也是国家粮食安全和生态安全的物质载体,这是推进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前提。 刘守英表示,中国的土地管理制度已经内生到了中国经济快速发展的方法,推进改革必须判断其对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带来的风险和影响。 现在的土地问题非常多而且复杂,既包括农业社会的土地问题,也包括转型社会和城市社会的土地问题,好处关联公司太多了。 当前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理论准备不充分,需要考虑现实、政策和法律的平衡。 所以只能由中央统一安排,进行周密的政策设计。 必须以公有制为重复、耕地保护为核心的用途管制制度为前提,通过市场在土地配置中的战略作用,赋予农民越来越多的产权,完善土地征用制度,实现我国土地统治体系和执政能力的现代化。
标题:“农村土地采用制度改革方向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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