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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近日与全国31个地区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确定了各地空气体质量改善目标和要点业务,进一步落实了地方政府的环境保护责任。
责任书的中心副本是改善各地区空的气体质量。 责任书规定,在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地区内10个省及重庆市要点审查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北京、天津、河北明确下降25%的目标,山西、山东、上海、江苏、浙江明确下降20%的目标,广东、重庆15%。
其他20个地区评价了pm10的年均浓度下降情况,根据各地的环境质量状况,将空气体质量改善目标分为5个等级。
除了上述空气体质量改善目标外,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首要任务措施。 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个地区,责任书确定煤炭减排、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治理、汽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按年度分解工作任务。 关于其他地区,提出了任务措施的大致要求。 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执行任务,细化到年度。
标题:“环保部与31地区签署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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