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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鼓励和扶持深圳大型骨干公司快速发展的若干措施》,进一步鼓励和扶持深圳年主要业务收入在100亿元以上的大型骨干公司扩大规模,增强实力。
文件指出,要让大型骨干公司开展多形式的并购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资源配置效率。 对并购重组相关资产判断的附加值、债务重组收益、土地房屋权属转移等按照政策规定给予税收优惠; 支持大骨干公司发行股票、债券、可转换债务、贷款等方式为并购重组融资,鼓励商业银行、证券企业、股权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参与并购重组,为大骨干公司提供融资支持。
进一步加强总部公司快速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吸引越来越多的大骨干公司总部落户深圳,根据公司纳入深圳统计核算的产值规模(营业收入)或在深圳形成的地方财力,按照《深圳市鼓励总部公司快速发展暂行办法》的规定,
对大骨干公司所在的老工业园区、高能转型升级项目,优先列入各区城市更新改造规划或转型升级年度的重要专项。 在符合《深圳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2006—年)》和深圳市近期建设和土地利用规划年度实施规划的基础上,允许大骨干公司自主选择合适的改造方法,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加快产业用地招商,优先支持大型骨干公司的投资项目。
文件还提出鼓励大型骨干公司设立资本运营中心,支持和协助以上市、再融资、债券发行、知识产权担保等形式向国内外融资。 (李香才)
标题:“深圳新政支持骨干公司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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