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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新政权成立已经过去了近一年,面临明年“两会”的召开,外部也开始整理这次政府的成绩表。 而且,简政放权是其一大亮点,也一定集中体现了统治者的新思维。
据美国侨报网2月25日报道,在去年“两会”闭幕后的首次国内外记者招待会上,中国总理李克强以简政放权为改革开局,要求“误将装在政府手上”。 一年后,与之呼应,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实务会议上再次论述简政放权,强调对政府行政审批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即市场主体,“必须依法禁止”。 对于政府,是“法律不能未经许可就这样做”。
“负面清单”是指最近中央政府几十个部门在网站上公布的行政审查项目目录,这里的“权力清单”中没有的,“不能未经许可”。 出来的前提是,本届政府逐渐实现的《约法三章》将334个项目的行政审查等几个事项一并取消和委托。
中国首相的这样的表现,就是放开市场这个“看不见的手”充分利用,好好管理和使用政府这个“看得见的手”的意思。 法治,广泛对待市场,严厉打击政府,表面上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公平的,但它是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是实质性的公平。
作为中国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核心是法治化。 现代法治社会有两个基本理念。 “权利天赋”和“权力法定”。 公司、公民等的私权适用“法律没有禁止就可以”,公共权力部门适用“法律没有许可就可以禁止”。
论“摸着石头过河”的改革1.0时代和“全面深化”的改革2.0时代,法治定位的变化尤为明显。 1.0时代,改革措施与法律冲突时,改革者经常采取“上车后买票”的策略。 先获得改革带来的红利,再调整相关法律法规。 而且在2.0时代,守法必然是改革的基础,如果改革者需要突破法律规定,就需要“先买票后坐车”。 首先得到考试的法律认可,不将改革定为“违法”行为。
法治的目的又是“市场经济”。 从法律上讲,“扩大市场,严格政府”的理念可以说是执政者们的改革方向以市场经济的笃定和与之相适应的国家统治方法的自我变革为目标。 这正是国家统治的现代化。
标题:“美媒:简政放权强调政府守法 改革走上法治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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