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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近日发布《关于组建宁夏回族自治区年度国债经销团的通知》,明确主要经销商为5家,是第一个正式发出集团经销团通知的自愿主动还款试点省市。

通知指出,年宁夏国债发行规模55亿元,其中5年期债券22亿元,7年期债券16.5亿元,10年期债券16.5亿元。 向成为宁夏年国债销售团成员的机构申请时,应当在申请时提供年不良负债率、资本充足率等数据。 还应当具备《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债券销售团设立和管理办法》规定的资格条件。 其中,申请人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人民币3亿元,或者要求总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亿元。

“宁夏明确自发自还地方债五家主承销商”

迄今为止,财政部宣布,今年000亿元地方债发行规模中,上海等10个地区地方国债自发自还规模为092亿元。 其中,江苏省债务发行规模最高174亿元,宁夏达到55亿元。 同时,规定5年、7年、10年的债券比例为4:3:3。

标题:“宁夏明确自发自还地方债五家主承销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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